耿庆海同志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暨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召开这次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暨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交流农村危房改造经验,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同时对农村人居环境信息调查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技术培训,确保我省能够按时完成任务。我们参观了莱西市农村危房改造现场,刚才,青岛市、临沂市、章丘市、邹城市和新泰市做了交流发言,介绍了他们的做法,讲得很好,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对两年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一简要回顾,并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全力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农村危房改造是国家实施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2008年中央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先从贵州开始,逐步扩大到全国。我省2012年首次纳入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两年多来,在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村镇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2012-2013年,全省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4.5万户,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10.89亿元,省级财政资金7.02亿元,完成投资47亿元。其中修缮加固3.1万户,重建11.4万户,改造后户均面积56平方米,共帮助6921户五保户,51098户低保户,86981户其他贫困户有效解决了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五保户低保户占改造总数的40%。我们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在2012、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国家检查中,我省取得全国第五、第六名的成绩。特别是2013年,若我们的集中改造率再低一些,名次会大幅提升。在此,我代表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感谢你们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出积极努力和重大贡献!
同志们,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之所以取得了这么好的成绩,主要得益于我们工作中做到了“五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此项工作列为政府要办的10件民生实事之一。省长郭树清、常务副省长孙伟、副省长孙绍骋都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就危房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建立了“省市总体协调、县级总体负责、乡镇直接负责、村级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相关部门群策群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潍坊市 将危房改造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纳入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临沂市 各县区政府与乡镇签订《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责任书》,明确各乡镇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资金保障到位。省财政3年安排了11亿多元省级配套资金,这在全国来说,省级资金支持力度和比重是非常大的。许多市、县也都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泰安市 2013年市财政配套资金1000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章丘市 开展“危房6+1”活动,围绕衣、食、住、行、用、学6个方面对危改户进行帮扶,全面改善提升生活面貌。三是操作程序到位。各县(市、区)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坚持阳光操作,对补助对象严格把关,按照农户自愿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规范操作,推动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 济宁市 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贫困家庭认定,由民政、残联先行把关,报县建设部门备案,市纪检委对全市危房改造多次进行督察,督察小组逐户检查,全面掌握每户危房改造的真实情况,确保危房改造规范有序。 日照 市 在日照电视台综合频道播放农村危房改造公益广告,在《日照日报》宣传危房改造知识,制定印发了《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示范文本》规范管理。四是工作推进到位。我省实行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月报制度,每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 枣庄市 创新推进思路,以“双千工程”(千名领导干部下基层、选派千名“第一书记”)为抓手,借助“第一书记”和派出部门优势,积极帮助危改户筹集资金。 烟台市 做好月调度制度,对存在问题的进行约谈反馈,确保落实行动、整改到位。五是安全管理到位。各地建立健全了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始终把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放在首位。 青岛市 在将改造主体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了“五统一”改造标准,即门牌编号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 莱芜市 针对农村经济状况、地质条件及建筑特点,编制了《莱芜市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技术指南》。 滕州市 对改造危房进行统一设计,印制了四套危房改造方案,并印发了《滕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和效果图》,财政专门列支15万元,用于危房改造质量监督、现场管理等费用。
今年是中央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第七年,我省纳入改造范围第三年,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共约266万户。我省争取到4.8万户,比2013年多3000户,中央补助资金3.6亿元,省级补助资金4亿元。为惠及更多的农村困难群众,我省今年统筹下达了5.8万户改造任务。各级建设部门必须紧紧围绕今年的目标任务,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把握政策,强化措施,加快进度,提高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水平,把党的温暖传达到千家万户。要着力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是领导重视,责任到人。各级建设部门要坚定信心,强化责任,精心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按时限、按要求,优质高效完成任务,让农民群众感到满意。要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近期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重点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扶贫惠农工作相结合。安排农村危改项目要与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农村贫困残疾人“温馨安居工程”、扶贫异地搬迁统筹考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与农村扶贫开发、“第一书记”包村扶贫统筹安排,发挥综合效应。今年省里在分配任务时,对省直单位选派“第一书记”所在县给与了重点倾斜,县级建设部门要主动与“第一书记”做好沟通协调,全力做好贫困村的危房改造工作。二是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结合。对危房相对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三是与传统村落的保护相结合。优先安排保护发展规划已经批准的传统村落的村庄,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保持传统风貌。
(二)严格操作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直接涉及住房困难农户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要认真学习把握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在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认定上,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不能把危房改造搞成“普惠制”。特别是各级从事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政策按程序办事,坚定不移地把“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当作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重中之重,当作硬任务、硬要求,坚决杜绝“不该改的改了、该改的却未改”的现象发生,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始终沿着健康正确的方向推进。必须严格履行“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七道程序,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实行全程监督、阳光操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确保这项惠民工程真正惠及有迫切需要的困难群众,避免因操作流程不公开不透明造成群众不满意,甚至引起上访。如果这项民心工程变成了“民怨”工程,那就是我们的最大失职!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地要切实落实各项筹资政策,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列支工作经费,同时调配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加大对社会资金投入的引导力度,通过内部挖潜、结对帮扶、互帮互助等多种形式,拓宽危房改造的经费来源渠道。尽可能让住危房的困难农民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就能住上新房。要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按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住房困难群众手中。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落实建设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一定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防“豆腐渣”工程,杜绝“新房变危房”的情况出现。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各地要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各地要在保证安全和控制成本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农村危房改造要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要求,充分考虑抗震等防灾设防要求,县级建设部门要按照建设部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各地要在县域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行“五统一”改造标准。要始终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和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把设计审查关、建材选购关、施工检查关,派出技术人员深入危房改造现场指导,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确保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经得起时间、历史的检验。
(五)规范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坚持专人录入和管理,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档案内容一定要真实准确。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在此基础上,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将农户信息录入到全国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要按工作进展及时补充完善和查验农户各项档案信息,实时动态录入信息系统,发现错误可疑信息及时核实和纠正,确保档案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危房改造实施状况。
(六)狠抓监督考核。要通过定期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督促检查不能走过场。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帮助危改户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基层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对策,提出建议,确保危房改造任务按时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将对各市实行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各地政策执行、补助资金及工作经费的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等情况,各市、县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健全激励约束并重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全面监督检查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强化责任,科学把握,努力做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调查和规划编制工作
中央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去年,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出重要批示。2013年10月9日,国务院专门召开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现场会,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为全面把握和评估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决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建立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同时要求各地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规划。这次会议我们专门邀请了部里和省规划院的专家给大家进行授课。下面我就做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调查和规划编制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意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成效的检验,事关农民安居乐业、农业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当前,一个很重要的任务是因地制宜搞好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李克强总理指出,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意愿,有序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让城乡之间、乡村之间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从我省情况看,当前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大趋势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是主要差距,但反映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更多体现在居住条件、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这也是导致我省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原因之一。让农民享有像城市一样完善的基础设施、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宜居宜业的环境,有利于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实现全省转型跨越发展的目标。同志们一定要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带着感情尽职责、带着问题抓改善、带着群众一起干,积极投入到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工作中来。
(二)认真做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调查工作。农村人居环境信息调查是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性工作,其统计数据将为推动全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和考评依据。因此,必须全面、准确、细致地做好统计调查工作:一是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各级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配好配强统计人员,保障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村镇建设统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现在村镇建设的统计任务比较重,几项主要工作,如示范镇、国家农村危房改造都有专门的报表。一些地方因机构调整变化、基层单位分合,使统计人员流动性较大,各地应建立和完善统计工作责任制,明确本部门的统计负责人,涉及村镇统计工作要有固定人员负责,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加强统计专业培训。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涉及到35项数据,10多张照片,这就需要乡镇严格按照要求准确填报。需要每一位统计人员都能准确掌握每张报表的调查内容、填报要求和上报方式,准确掌握每项指标的概念、口径、计算方法、资料来源等,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完整上报。各市要开展基层统计人员培训班,这次会议后,各市要召集本辖区乡镇的统计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讲解统计指标的定义、收集方法和相关数据之间的平衡关系,认真熟悉有关统计指标的解释,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三是层层审核把关。统计工作比较复杂繁琐,做好统计工作,需要我们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搞准搞实统计数据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谁报的数字谁负责,谁出了问题谁负责。县级要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县是统计工作的关键环节。县和镇要逐级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度,每次上报村镇建设统计报表都要有领导审定。市级要做好全面汇总审核。把各类统计报表集中审查,通过真实性、合理性、逻辑性审核,及时发现在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科学把握全市指标发展的规律性,通过上下年的纵向比较和各县的横向比较,纠正问题,避免错误和不合理的数据出现,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三)指导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在编制规划和环境整治实施时,首先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村需求、体现农村特色,打造农村升级版,防止照搬城市景观,脱离农村实际。要做到宜居宜业,明确公共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村民建房的管控要求,防止盲目规划拆并村庄和拆迁农房。要与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方便农业生产活动,防止建了农民不要的,缺了农民急需的。其次,要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域区位、产业差异等特点,把统一要求和尊重差异结合起来,分类施策,将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作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建设美丽乡村为导向,拓展提升中心村,科学保护特色村,逐步搬迁小山村,要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第三,要统筹考虑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与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创业结合起来,使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文化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同志们,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让我们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怀着对广大农民的深厚感情,怀着对群众疾苦的深切关心,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这件惠及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村困难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