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兴起农村合作金融 村民有了自己的“银行”
不用跑银行、不用借高息贷款,只需提交申请,便能及时得到合作社的互助金,这种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模式正在山东各地快速发展,为“三农”发展提供新的资金融通渠道。
“向合作社提出申请后,很快便拿到了5万元互助金,很方便。”山东青州市高柳镇黄岭村村民陈承恩说,他今年准备扩建两个现代高温大棚,但手头缺资金,向所在的家家富果蔬专业合作社提出需求后,经过审核,合作社很快发放了互助金。据家家富果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庆凯介绍,自2015年6月获批开展信用互助试点业务至今年7月10日,已累计发生信用互助业务165笔,互助金额633万元。
“用村民自己的钱,办村民自己的事。”去年初,山东成为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试点省份。坚持社员制、封闭性、不吸储放贷等原则,合作社通过社员内部资金筹集满足内部社员的金融需求。“社员有需要资金时,我们根据其他社员此前备案的可出资额统筹安排,成员内部之间通过托管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李庆凯说。
“山东的试点对单个社员存放、使用互助金额度以及使用互助金期限等都做了规定,这些规定都力求保证合作金融运作符合小额、分散、有效控制风险的要求。”山东省金融办民营金融机构监管处副处长王新国表示。
目前山东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正在快速发展。据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6月末,全省共有73个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县(市、区)的16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信用互助业务试点资格;参与社员(包括法人社员)超过1.3万人。全省已累计发生互助业务981笔,互助金额3308.8万元,平均每笔3.4万元。
据了解,为提高试点合作社的积极性,山东部分地区对信用互助业务开展良好的合作社给予奖励补助。如枣庄市出台信用互助试点扶持办法,安排4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根据信用互助金规模分档进行补助。在财政贴息方面,滕州市财政列支专项资金,对互助金借入和借出均给予月息2‰的补贴。
为保证资金安全,试点还引入托管银行制度,确定了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信联社为合作托管银行,由托管银行履行账户开立、资金存放、支付结算等托管职能,开展业务指导、辅助监管等综合服务。这两家合作托管银行机构针对合作社特点,积极开发金融产品,加大对信用互助的外源融资支持。目前,省农行已为试点合作社及社员发放贷款2772万元,全省农村信用社为试点合作社及社员提供的信贷资金余额达1.27亿元。
作者:袁军宝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