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督导考核 落实奖补措施 确保兰陵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顺利进行

15.10.2014  11:42

  近期,兰陵县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进度较慢的实际情况,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奖补措施,确保全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顺利进行,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快工作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思想再绷紧、标准不降低、工作不松懈,切实增强力量,倒排工期,严格节点控制,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操作规程,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作进度,确保11月底全部完成完成确权任务。

  二是保证工作质量。坚持“质量第一”这一基本原则,严格工作标准,做好检查验收,把好确权颁证“最后一道关”,保证颁证质量。在乡镇(街道)自查的基础上,监理公司逐乡镇、逐村对测绘结果进行审核验收,对检查合格的要出具检查验收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是充实工作力量。各乡镇(街道) “一把手”带头抓落实,分管领导靠上抓,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照标准,查漏补缺,切实把工作做实、抓好。科学调配、合理摆布县、乡、村业务人员和测绘公司的力量,保证工作时间和精力,骨干力量向后进村倾斜,全力推进测绘、公示、合同签订工作。对已经完成公示的村,及时签订合同,加快发证进度。

  四是严格奖补政策。严格按照县里制定的奖补政策,对按政策规定、程序要求、时间节点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并经监理公司检查验收通过的村居和乡镇进行奖补:10月31日前完成的,奖励乡镇(街道)20万元,村级按照每亩2元的标准奖励(村1元,测绘公司1元);11月30日前完成的,乡镇(街道)奖励10万元,村级按照每亩1元的标准奖补(村0.5元,测绘公司0.5元);11月30日至12月底完成的,不予奖励。

  五是坚持应确尽确。按照省委、省政府两办10号文件和农业部等六部门2号文件的要求,严格坚持应确尽确的原则,对于申请暂缓确权的村,只要没办相关手续、土地性质没有改变,就要确权确地到户;对于城郊村、经济开发区的村、增减挂项目村等土地变化大、难以确地到户的村,按照中央1号文件“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的精神,采取村民议决的方式逐村研究确权办法,最迟明年上半年全部完成。同时稳妥调处确权登记过程中出现的纠纷。

  六是加强督导考核。成立以县领导带队的6个督导组,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导好各测绘公司以及监理公司对确权登记工作的测绘与监理;协调好乡镇、村、测绘公司三者的关系。由监理公司根据市确权登记办公室要求,逐乡镇、逐村对测绘成果进行审核验收,对检查合格的出具验收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确保“不发纠纷证、不留后遗症”。督导组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测绘质量的检查验收和颁证前的检查验收“两个检查验收”,把好确权质量的“最后一道关”,提高发证质量。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弄虚作假、违背政策的、出现重大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加强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规则》要求,由县农业局和档案局联合做好确权登记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同时做好有关信息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兰陵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