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居民建造符合抗震要求住宅可获补贴
01.10.2017 11:04
本文来源: 中国山东网
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9月30日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根据这一条例,山东省将引导农村居民建造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住宅,对符合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要求的,给予补贴。
山东是地震灾害多发省份之一,地震活动具有分布广、强度大、震源浅和致灾严重的特点。根据2016年6月实施的新版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山东省抗震设防六度、七度、八度地区分别占21%、67%和12%,与旧标准相比,高烈度区明显增加,抗震防灾形势严峻。
长期以来,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相对薄弱,农村居民个人自建住宅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较为普遍。为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引导农村居民建造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住宅,对符合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要求的,给予补贴。
山东省地震局局长晁洪太介绍,山东已编制出地方标准《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技术标准》,将发放到全省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指导农村居民建造抗震房屋。山东还将制作民居抗震措施模型,以帮助普及农村房屋建筑抗震知识。(
编辑:李傲然 责任编辑:胡立荣本文来源: 中国山东网
01.10.201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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