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资助全覆盖
19.08.2016 15:05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016年春季开学以来,我省不断加大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免收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升入我省高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近日,在全省组织实施“泛海助学山东行动”,每年资助 1 万名当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 5000 元,自今年起连续实施 5 年。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9.08.2016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