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改革成为全国“试验田”
金改两年来,我省农村金融面貌一新: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全面推进,农民“融资贵”、“融资难”得到缓解;全省农信社银行化改革步伐加快,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三农”领域的诸多金融空白。
信用互助业务全省推开
解开农村金融困境
长期以来,缺少抵押物、没有担保、小额分散,导致农村金融难破局。而今,合理引导下的信用合作、互帮互助,或将成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条新路子。
目前,作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唯一试点省份,我省37个试点合作社有了“新业务”,在生产合作、销售合作基础上,嫁接了发展信用合作、信用互助的新机制。
作为首批试点合作社之一,寿光市洛城街道斟都果菜专业合作社从今年5月开始完善各项规定,成立资金使用评议小组,由一名副理事长专门管理信用互助业务。“有闲散资金的社员,可到信用互助业务部报名登记。当社员需要农业生产性借款时,可找两名社员作为担保人,一起到信用互助业务部办公室填写借款手续,一般两天内就可拿到资金用于农业生产。”据信用互助业务部经理李春祥介绍,“托管银行网上支付开通后,手续会更简便。”
李春祥口中的托管银行,为合作社互助业务的开户行、托管行和资金融通行,负责互助资金的存放、支付、结算以及资金融通等,并提供业务指导、风险预警、财务辅导等服务。也就是说,合作社不设“资金池”,没有资金存留,可有效避免触碰非法集资等政策红线,也是我省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的最大特点。
截至目前,斟都果菜合作社已借入资金85笔,金额240万元,借出资金46笔,金额218万元。
枣庄市已完成首批3家试点资格认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换证工作。“信用互助是一种接地气的‘草根金融’模式,灵活快捷方便,操作成本低廉,在农民最需要资金的关键时刻‘出出手’、‘帮一把’,满足了农民‘短平快’的资金需求。”据滕州市信诚农村资金互助专业合作社执行理事魏森贤介绍,“借款3至6个月的月利率为8厘,6个月以上至一年的月利率为1分,与银行贷款利率基本持平,真正起到了‘互助’作用。”
规范化的信用互助,建立在社员个人信用基础之上。由于社员不出社、一般不出村,对彼此的家庭背景、信用状况比较了解,通过资金互助,社员之间形成了信用共同体,恶意拖欠甚至赖账不还情况能有效避免。
例如滕州市祥龙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引入信用评价机制,由资金评议小组根据社员日常守信情况进行评议,首先对信用评价高、声誉好的社员,适当提高其授信额度。此举在合作社内树立了讲信用的良好风气,增强了广大农民的信用意识,也促进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我省明年完成农信社银行化
强化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今年以来,我省农信社银行化步伐明显加快。截至6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原133家法人机构中,已完成改制机构73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53家,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数量居全国第4位;27家已达标并启动改制。按照计划,剩下的33家中,有12家9月末达标,年底前挂牌开业;18家年底前达标,明年上半年挂牌;德州临邑、平原和莱芜市联社等3家机构则分别于明年3月底和6月底前达标。
我省农信社银行化改制过程中,各级市、县(区)政府积极主动帮助化解不良。其中,惠民县政府通过对以往政府置换资产组织办理二次置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协调优质企业购买不良等措施,帮助惠民联社处置不良资产3.26亿元,确保惠民联社在今年6月末全面达到农商银行组建标准。
与此同时,稳定县域法人改革方向,也是我省农信社改革一大特点。信用社作为县域法人,决策链短、反应快,利于各县区差异化经营、提高融资效率,与其服务定位与产权模式非常匹配。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张建民表示:“坚持以稳定县域法人为前提,大力推进单体机构股份制、银行化改革和城区机构整合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目前,省联社已推动符合条件的47家县(市、区)法人机构通过单体改革形式改制为农商行。
产权改革是农信社股份制银行化改革的核心。山东省金融办副主任刘晓表示,将吸收省内外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引导辖内优质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投资入股,鼓励支持山东省管企业、省社保基金理事会采取多种形式参股拟改制农村信用社。截至今年6月末,山东农村信用社股本总额699亿元,其中已组建的53家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427.73亿元,民间资本占比达96.54%。
农信社银行化步伐加快的同时,三农定位得到强化。“在董事会设立三农委员会,定位强调只为三农服务。涉农投放并没有降低,资本运作、管理水平提升,风险化解能力提高。”张建民表示。
截至6月末,山东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达1343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9004亿元,存贷款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7.7%和15.8%,存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连续11年居山东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位;目前涉农贷款余额6522亿元,提供了山东80%以上的农户贷款,居全国同行业第一位,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