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不随人口增减调整

15.04.2018  02:12

  记者14日从山东省农业厅获悉,山东省将逐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股权管理提倡实行静态管理,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

  山东省近日向社会发布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在对农村集体资产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据山东省农业厅介绍,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

  山东省提倡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实行静态管理,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成员身份和集体资产份额。山东省农业厅厅长王金宝说,到2021年,山东省将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记者 邵琨 席敏)

        编辑:胡立荣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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