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在27个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  

27.09.2016  15:41
          为落实今年市委1号文件关于“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先行试点、由点及面”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选村布点,确定试点村(居)。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研究具体推进措施,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截至目前,已确定全市9个县(市)区在天桥区桑梓店镇东秦村等27个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