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上楼"仍享土地权益 齐河做法获省长点赞

24.10.2016  17:38
  



  大众网济南10月24日讯    近日,山东德州齐河县梅苑社区居民艾传议挺开心:“俺拿到县里第一本《农业人口市民化权益证书》,农民转‘市民’还真不孬!”——《权益书》让他享有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等福利,还给保留了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集体经济权益,可谓上了“双保险”。今年9月份,山东省长郭树清对齐河户籍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作出批示:齐河的探索颇有成效,各项公共服务落实的好,这就抓住了新型城镇化的根本。

  农民进城的“定心丸

  如今的齐河县城很“”。走在路上,经常会看到一排排新颖别致的住宅,一处处设施齐全的健身休闲广场,都是近几年建的农村新型社区。过去,一些进城农民不愿意进城住楼房,因为找活难、心里不踏实。他们留恋土地这个“”,想回村种地。

  针对这个问题,齐河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户籍制度改革新途径,在开展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齐河县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农业人口市民化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实施细则》等“八个细则”,积极探索创新村集体成员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与户籍变动脱钩的办法机制,明确了农民转户到城镇后仍然享有在农村的三项权益,同时拥有在城镇的八项权益,确保了农民群众利益最大化。

  如今,符合转户条件的农村居民,通过“本人申请-村镇核查-县级审批”的转户流程,就可以获得《齐河县农业人口市民化权益登记证》,凭权益证继续保留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集体经济权益,同时享有城镇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城市低保、城市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城镇医疗保障、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及贷款援助、职工养老和医保、“三无”对象服务等权益。这个创新做法,无疑为农民进城吃了一颗定心丸,彻底消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转户同享“市民福利

  如何才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让更多农民进城后同享“市民福利”,这是问题的关键。近年来,齐河先后投入了16亿元改善办学条件,每个乡镇都建成了一所省级标准化幼儿园、中心小学,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投资3.5亿元实施了县医院病房楼、中医院病房楼等改造扩建提升工程,乡镇卫生院全部楼房化,基本实现了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障体系,全县参保人数均超过95%。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齐河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户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办公室,通过开辟户改专栏、齐河微信平台、齐河手机报、发放明白纸等手段广泛进行宣传,充分尊重民本民愿。在此基础上,引导群众把土地流转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集约种植经营,保证群众转户到城镇后能够安心创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