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民进城落户偏爱小县城 进城上学是驱动力
大众网济南8月9日讯 “县城是农民进城落户首选”、“子女能接受良好教育是农民进城落户的第一驱动力”、“七成以上农民认为土地是家庭最重要权益”……在山东省今年开展的人口市民化相关调研中,一部分调研结果显示受大城市受落条件、生活水平等限制,省内农民的进城意愿正在向就近县城倾斜。大众网记者从昨天省政协召开的“促进农村转移人口更快更好融入城市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济南、青岛两市拟研究出台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全面取消购房、投资纳税等落户限制,大大降低农民到济青等大城市落户的门槛。
省内近千万人“城乡两栖” 流动人口进城落户意愿不足4成
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截至2015年底,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7.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01%,二者仍相差约10个百分点。近千万人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而没有落户,不能公平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巨大的消费潜力和推动经济发展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然而另一方面,尽管不少农民长期在大城市居住生活,他们进入大城市落户的意愿却并不高。根据省公安厅今年初组织的专题调研,对6000名城镇流动人口落户城镇意愿抽样调查显示:仅有39.4%的城镇流动人口愿意将户口迁入城市。受土地升值预期、农村权益难以割舍、城镇生活成本太高等原因,大多数农业转移人口不愿到城镇落户。
“造成这种‘人户分离’和‘城乡两栖’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总结了如下几个原因:首先是农民进城存在后顾之忧,附着在土地以及农民身份上的权益、资产很难随着户口的迁移而转移,迁户口对他们来讲意义不大。其次是农民工在城市生存能力不足,就业、缴纳保险、购房等均存在水平偏低或难以实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当前户籍改革制度还不彻底,部分地方对农业转移人口原户籍地、城镇居住时间、住房面积等仍有一定要求。受上述主客观因素影响,农业转移人口进入济南、青岛等大城市落户的积极性并不高,为全面融入城镇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
进城上学是落户驱动力,未来随迁子女有望就近入学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意愿降低,这是否意味着大城市的吸引力正在下降呢?我省今年开展的人口市民化相关调研调研结果显示,适婚青年是进城落户的主力军,子女能接受良好教育是农民进城落户的第一驱动力。对于年轻人和有孩一族来说,大城市的公共服务、发展前景、教育等资源仍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共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3.02万人,占比7.41%。具体到各市,在校的随迁子女主要集中在青岛、烟台、临沂、济南四市,共计38.37万人。另外,烟台市、威海市在校随迁子女比例已经超过20%,全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庞大,且分布不均。
为加强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我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消除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解决大班额工作各地累计完成新建中小学203所、改扩建中小学387所,新聘任教师28878人。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推进各地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对于具有固定住所、能够提供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将其子女统一纳入学区安排。将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不得将学籍作为入学和转学条件,及时处理学籍变动信息,确保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对于“固定住所”的要求,省教育厅相关人士解释,可以是买房,也可以是租房达到一定期限,具体要视各地区教育资源紧张程度而定。
济青两市拟取消购房落户限制,租房就能落集体户
一方面是农民进入受多方因素制约,进城落户意愿降低;另一方面是适婚青年、上学子女进入大城市落户的刚性需求普遍存在。归根结底,进一步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或将成为改善上述矛盾的重要动力。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济南市辖区人口365万人、青岛市辖区人口373万,均不属于超大和特大城市,需要全面取消购房、投资等限制性措施,最大限度地放宽城镇落户门槛,为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落户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指导济南、青岛两市尽快出台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全面取消购房、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限制,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到城镇落户。此外,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居住在制度,保障流动人口与居住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便利和公共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对居住城镇的认同感、归属感。
另一个好消息是,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继续创新户口登记管理,出台《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放宽单位集体户设立条件,建立社区集体户。也就是把户口放到社区里,让在城镇租房的农业转移人口也能有条件落户。(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樊思思)
相关链接:落户济南、青岛有哪些途径?
济南:
一、购房落户
一是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新建成套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含办理抵押贷款房);二是在市区购置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二手商品住宅房,并取得房产证两年以上(含办理抵押贷款房);三是在本市三县一市(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居住3年以上人员,在市内六区购置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取得房产证(其他条件同上述第一、第二款)。如果申请人名下有2套商品房,虽然每一套都难以满足90平方米的门槛,但是加起来达到90平方米,也可以申请落户。落户地址的选择,可以依据2套房子中的任何一个。
二、引进人才落户
根据规定,人才引进的条件有如下几类情况:第一,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第二,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第三,以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或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第四,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享受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市)级以上拔尖人才;第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发明或者专有技术的人员。
三、投靠亲人落户
依据现在的政策规定,投靠亲人同样也可以落户。投靠亲人具体包括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
父母投靠子女的规定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济子女在济有固定住所,允许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固定住所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租用单位分配的住房,且拥有房屋使用权。
四、工作落户
要达到这一落户条件相对容易。驻济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及能够足额纳税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人技师,以及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该单位实际工作满3年,本人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费,有合法固定住所或单位已设立集体户口的。
此外,如果投资纳税达到标准,即使没有达到房产或者学历的门槛,同样也可以落户。根据现有的政策要求,个体私营企业在济南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且拥有固定住所,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都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青岛:
与济南相比,青岛的落户政策看起来更复杂一些。去年新出台的“合理控制城区、适当放宽新区、全面放开县域”的准入要求和积分制落户政策,给不少渴望落户的迁移人口带来了福音。
一、城区:控制落户
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学者及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或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在城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
在城区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依法经营企业1年以上,当年纳税10万元或连续3年累计纳税20万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合法固定住所地申请落户。
在城区注册的外来企业,当年纳税200万元或连续3年累计纳税300万元,可为5名以内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业务骨干在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办理落户。
在城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人员,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具有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常住户口满5 年以上的人员,并在城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8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符合上述购房条件之一,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二、新区:放宽落户
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学历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符合城区落户条件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40 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符合城区落户条件的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或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在新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区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
在新区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当年纳税5万元或连续3年累计纳税10万元,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区合法固定住所地申请落户。
在新区注册的外来企业,当年纳税100万元或连续3年累计纳税200万元,可为10名以内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业务骨干在新区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办理落户。
在市区有稳定经济收入人员,在新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登记户口满3 年以上的居民,并在市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在新区购买成套新建商品住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符合上述购房条件之一,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新区购房地申请落户。
三、居住证持有者:可申请积分落户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的人员,可按《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申请积分落户。
四:县域城镇:放开落户
在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市区和镇驻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其他人员采取灵活的落户政策
迁入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的人员,符合青岛市引进人才相关规定,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直接在合法固定住所地落户;在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先落户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待具有市区合法固定住所后,按引进人才政策可将户籍迁移到合法固定住所地。
在迁入青岛市的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销售或研发中心、境内外金融机构、重点高校分校或校区、重点科研机构及分支机构工作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落户。
夫妻投靠,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其中,已在青办理过夫妻投靠的,再次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婚姻存续期须满二年;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投靠监护人;父母投靠子女,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身边无子女的,可直接办理落户;身边有子女的,被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须满5 年。父母来青落户后,其他子女不能再办理投靠父母落户。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可以办理投靠落户。
收养人办理收养登记的,可为收养子女办理落户。在青岛市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山东省以上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迁入落户。
经市级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录用和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经审核批准的中央、省驻青单位系统内组织人事部门调入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在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落户。
符合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及省、市政府等有关落户规定的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无军籍离休干部,可在安置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经批准在青岛市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可在合法固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原系青岛市户口的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引进体育、文艺等特殊专业人才,由相关部门会同市公安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