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部分农药产品纳入市场重点监控产品名单的通知
02.03.2015 17:14
本文来源: 农业厅
鲁农药字〔2015〕2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将部分农药产品纳入市场 重点监控产品名单的通知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加强农药监督管理,提高农药产品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4〕8号)、《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鲁农药字〔2014〕12号)和《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烟剂和保鲜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农药字〔2014〕25号),2014年4-10月,省农业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多次农药监督抽查活动,共抽查大田用农药2245个(含标称生产企业确认假冒产品332个)。经检测,不合格产品161个,占7.2%,其中,添加高毒农药的不合格产品31个,占不合格产品的19.3%。 2014年11-12月,在部分地市开展大棚等保护地用烟剂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烟剂产品86个,经检测,不合格产品68个,占79.1%,其中,检出未登记农药成分的62个(其中添加克百威的5个,添加硫丹的36个),占不合格产品的91.2%(添加高毒农药的占所抽烟剂样品的47.7%)。现将添加高毒农药的大田用农药和质量不合格的烟剂产品名单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各市、县(市、区)在受理农药经营告知申请时,不予通过标称所通报的农药生产企业相同批次产品,对申请经营者说明理由。并在审查经营告知和农药市场监管中,对有关公司的其他农药产品予以重点监控。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2月15日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2.03.2015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