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环保局环境执法“四个靠前”
16.09.2015 21:42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一是靠前审批,源头控制污染。在项目引进、信息服务、技术指导等方面超前服务,当好企业的“军师”和“参谋”,耐心向投资人解读国家产业政策。对国家鼓励建设的公益型、基础设施型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项目建设过程中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三同时”措施,为企业建设项目环保许可、试生产运行、环保“三同时”验收提供全程服务。
二是靠前监管,构建全面监管网络。建立完善企业环境应急档案,实施环境监察网格化监管,有效控制和防范企业环境风险。集多部门职能组建冠县环保综合执法大队,切实做到转变执法观念,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全面排查和纠正企业存在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减控环境问题的信访量,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靠前执法,切实解决环境投诉。持续开展各类环保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对环境问题和污染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打好执法组合拳,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彻底破除“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错误观念。
四是靠前宣传,构建全民环保大格局。畅通社会监督平台,全方位提高民众环境监管参与度,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藏身。冠县环保局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倡导环境保护全民参与的理念意识,让公众更加有效地参与环境监督管理。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6.09.2015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