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锋:用大数据升级政府治理能力
对于政府治理来说,大数据蕴藏大价值。通过打造大数据施政平台,可将原本分散存储在不同部门、行业的数据,作为整体统一管理、整合共享。
“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吹响了我国由数据大国向数据强国迈进的号角。这不仅对于推进“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进简政放权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对于政府治理来说,大数据蕴藏大价值,主要体现在通过打造大数据施政平台,将原本分散存储在不同部门、行业的数据,作为整体进行统一管理、整合共享。这种情况下,有利于打破数据壁垒、跨越协同鸿沟,诸如“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奇葩问题会得到有效杜绝,且能促进政府与个人之间、政府与组织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之间各式各样的信息化交流。
运用大数据施政,政府可以准确判别不同群体、不同市场主体的各种需求,提升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的效率和公共服务的质量,让数据为老百姓“跑腿办事”,为企业“贴心服务”,从而实现更有效的“管”、更积极的“放”。比如,近年来,山东某市工商系统开展了大数据建设试点。在大数据技术推动下,该市南区工商局分析了辖区一年来企业工商登记、行政处罚、网络招聘等12个重要指标的计算结果,得出了活跃企业为64.97%的结论,获得各类企业轻重缓急的诉求,为工商部门对辖区企业进行科学分类、提供个性化服务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大数据思维引导下,一些看似“无用”甚至“垃圾”的数据信息都可能变得非常有价值。比如,目前被热捧的PPP融资模式,实行难点往往是如何找到第二个P(企业和社会资源),政府用大数据能够将高度分散但又依存相关的信息碎片迅速整合成具有完整参考价值的数据信息,从而在较短时间内找到合作对象。
对于市场监管来说,大数据也能发挥重要作用。政府管理者可以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深入挖掘与分析汇总,全面了解和准确掌握市场经济信息,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断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和质量。与此同时,也意味着所有信息数据都能在一个系统平台内查询。换句话说,政府行为就更容易受到监督,从而有效促使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透明化管理。
政府有关部门要树立大数据的战略思维,站在“十三五”发展全局的高度,按照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精神,把大数据的理念、方法与政府治理有机融合,打通部门之间“信息孤岛”,按照“一数一源,授权使用,分层管理,分级应用”的基本原则,建立完善“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尽快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之间数据的交汇、流通和共享。
推进大数据战略,发挥好政府引导鼓励作用,既要不断出台优惠政策推动大数据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塑造完整大数据产业链,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主线,不断提升大数据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又要着力加强大数据施政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向市场购买大数据的相关技术和服务,推动政府、智库、企业之间数据信息资源的应用整合和协同共享。
(作者为山东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