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减税降费 山东减负将达1300亿元以上
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
鲁网3月29日讯 (记者 鲁珊珊 张佳伟)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方面,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按照习总书记“实打实、硬碰硬”的指示精神,国家新一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全年将减轻企业负担近2万亿元。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从我省情况看,减负规模将达1300亿元以上。
“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增值税已覆盖各行各业。此次增值税改革将于4月1日起实施,并与实质性减税相结合,减税力度空前。”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在发布会现场介绍,概括起来主要是“降税率、扩进项、退留抵”。降税率,就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将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特别是制造业税率降低3个点,远远超出市场预期,是一场解渴的“及时雨”,将进一步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扩进项,就是对不动产进项税额由分2年抵扣改为允许一次性全额抵扣,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进项抵扣范围,服务业纳税人进项税额可加计10%抵扣。上述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是税收制度的重大突破。退留抵,就是建立覆盖全行业的增量留抵税额常态化退税机制。去年,国家对部分行业留抵税额进行了退还,我省完成了71亿元退税任务,对于鼓励投资、缓解企业建设期资金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山东对小微企业税费实施普惠性减免,今年年初,一揽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普惠性税费减免政策已经落地,共涉及8个税种和2项附加。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两个主体税种:在增值税方面,将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受益面大幅度扩大。在所得税方面,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引入超额累进计税方法,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5%;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10%。另外,还有资源税等6个地方税种和两项附加,在中央规定减征幅度内,我省按50%的顶格减征幅度执行,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
新个人所得税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将基本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已经明确,自5月1日起,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刘兴云表示,我省正在制定具体政策,近期即可出台。同时,着力降低企业经营性收费,特别是降低企业用电、过路过桥费等经营成本。继续加大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实行收费清单“一张网”,建立涉企收费动态监测机制,实现阳光收费。
另外,为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在省级权限范围内积极挖掘减税潜力,也出台了多项含金量高的地方性减税措施。一是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全省普降20%,高新技术企业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二是大幅下调企业6类合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征收比例;三是将四类货运车辆车船税税额标准下调至原税额的一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