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十条意见”深化国企改革 优化发展环境

19.10.2017  17:16

    齐鲁网济南10月18日讯(记者 刘杰)山东省新闻办今天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省管企业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还对《关于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十条意见》进行了解读。据了解,《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从优化发展环境、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体制机制改革等三个方面制定的具体政策,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深化国企改革的总纲领,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第一方面,重点是巩固强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政治保障、优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环境。

    ①对企业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评价、述职评议制度,推动考核评价结果与企业负责人任免、薪酬和奖惩严格挂钩;

    ②按照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原则,理顺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

    ③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健全改革创新容错纠错机制,对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决策、实施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且勤勉尽责的有关企业和个人,不进行追责。

     第二方面,重点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①坚持以“四新”促“四化”,分级建立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项目库,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十大产业和对新旧动能转换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集聚;

    ②统筹省内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领域国有资源,打造大型企业集团;

    ③推动国有企业行业领先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工作推进和激励保障机制;

    ④设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专项基金;

    ⑤建立国有企业与中国科学院等知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发机构的合作对接常态化机制;

    ⑥参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研究建立促进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分配机制。

     第三方面,重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动力。

    ①建立支持资产证券化工作机制,2020年年底前,新增3家以上省属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提高到60%以上;

    ②2018年年底前,探索建立外部董事、专职监事、职业经理人培训考核制度;

    ③2020年年底前,全面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外派监事会全覆盖,基本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④2018年年底前,全省国有企业实质性管理层级原则上压缩到三级以内;

    ⑤鼓励国有企业对新投资项目实施项目团队跟投制度;

    ⑥支持国有企业实施年金制度,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⑦2018年年底前,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统一监管体系,2019年年底前,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基本实现统一监管;

    ⑧探索建立省属国有企业“国资云”平台、国有企业部分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社会服务招投标信息平台;

    ⑨全面推行国有企业长期实质性使用的行政事业性资产划转增加企业国家资本金政策;

    ⑩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企业办公共服务机构分类处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及统筹外费用清理等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