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委市政府出台开展绿满沂蒙行动实施意见

17.03.2016  23:01

为进一步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3月11日,临沂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绿满沂蒙行动的实施意见》,确定“十三五”期间,全市围绕沿路、沿河、沿水库、城郊和山岭造林绿化,开展绿满沂蒙行动,完成新造林100万亩,加速实现绿色全覆盖。到2020年,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8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8%,活立木蓄积达到2300万立方米。通过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和生态环境承载量,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为实现全市“走在前列”目标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六大森林生态体系。 一是以北部山区宜林荒山为重点开展荒山绿化工程,构建森林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加快宜林荒山绿化进程,每年绿化荒山6万亩,确保“十三五”末宜林荒山基本绿化。强化义务植树组织管理,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不断创新部门绿化、门前三包、以资代劳、捐资造林、承包造林、认养森林、栽植纪念林(纪念树)、认种认养绿地和保护古树名木等义务植树形式,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98%以上,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市绿化委员会在云蒙湖周边集中选择2000亩宜林荒山,连片开展市直部门、单位包荒山绿化活动,建立永久性纪念碑,建成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探索推进林业碳汇交易,鼓励企业及社会各界通过碳汇造林,参与碳补偿,消除碳足迹,推进部门造林向社会造林延伸。 二是以25度以上坡耕地为重点实施退耕还林还果绿色惠民工程,构建森林生态富民增效体系。 对全市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林还果政策,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的原则,每年退耕还林还果5万亩。引导农民通过“互联网+特色林果业”拓宽脱贫途径,通过集中培育农家乐、林果采摘园和家庭林场等退耕还林还果后续产业,带动林农就地就业增收。 三是以沂河、沭河、岸堤水库和道路等沿河、沿路、沿水库为重点开展四边(路边、河边、水库边和村镇边)绿化工程,构建森林生态绿网景观体系。 沂河、沭河、祊河、汶河、蒙河等骨干河流以及岸堤、跋山、许家崖等大中型水库周边宜林地绿化率达95%以上;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及重点旅游线路两侧宜林地带、城市绿带和重要节点采取园林式绿化、组团式造林,沿线宜林地绿化率达95%以上。大力推进森林乡镇、森林乡村和森林社区建设,扎实开展“百万农户种千万棵树”、“千万树木进农家”和“绿色家园”活动,路旁、水旁、村旁、宅旁空地全部实现绿化,让森林入村、绕路、依水、围田。 四是以建设大型森林组团和城市森林为重点实施城郊增绿工程,构建森林生态绿色福利空间体系。 “十三五”期间,全国、全省绿化模范县分别达到5个、4个,全国生态文化村达到10个,培育建设20处最美森林氧吧、20个森林特色小镇、100个森林特色村庄、200户森林特色人家、300个森林特色住宅小区。 五是以开展森林抚育经营为重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构建森林生态健康经营体系。 采用“近自然经营”理念,按照“以目标树为架构全林经营”技术路线,加大中幼林抚育、近成熟林经营和过熟林、低产低效林改造力度,不断调整林分树种结构、林龄结构及林分密度,实现森林健康持续发展,建设“永久森林”。“十三五”期间,“近自然经营”的全林经营面积达到10万亩。 六是以“两防一打”为举措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构建森林生态保障支撑体系。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层层严格落实责任,以网格化管理实现森林防火全覆盖。以实施蒙山区域森林防火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平邑、费县、蒙阴、沂水、沂南重点火险县防火水网、道路网、监控网“三网”建设;规划新建改建专业队伍营区10处,按照每500亩配备一名护林员的标准,推进护林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水源地260处,防火道路350公里,林火视频监控点20个,铺设引水上山管道50公里,实现重点林区林火视频监控率达到90%以上、森林火灾半小时发现率达到100%和蒙山核心景区水灭火全覆盖。建立起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半小时作业圈、1公里防火水源取水圈、3公里扑火队员徒步作业圈、百公里物资调拨增援圈、200公里灭火飞机覆盖圈,确保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杜绝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监测体系建设,提升木材运输检查站(检疫站)11处、国家级测报点3处、省级测报点2处、市级测报点36处、县级测报点50处、乡镇测报点100处,构建起五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确保食叶害虫有虫株率控制在5%以下,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和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湿,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强化林业综合执法,加强森林公安、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等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机制。

 

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绿满沂蒙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支持绿满沂蒙行动。林业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加强规划管理,积极组织协调,强化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 市财政预算安排森林资源防护专项资金3000万元,统筹用于绿满沂蒙行动,重点支持生态造林、蒙山区域防火能力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抚育及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完善工商资本租赁林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依法推进林地、林权、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资林业建设。培养新型职业林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银林合作等方式,探索推广以林地资源入股带动资本投入的股份制合作模式、以林地林木资源入股的合作经营模式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目的的家庭林场模式。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 新闻媒体要把绿满沂蒙行动纳入公益性宣传的范围、纳入文化建设范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绿满沂蒙行动新造林任务纳入科学发展考核指标,推行林地、湿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和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探索编制林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定期评估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据,明确对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人员、部门负责人的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人大、政协要加强对绿满沂蒙行动情况的监督。市政府将采取季度督查、现场观摩、年底考核通报等方式,对绿满沂蒙行动进行全方位跟踪、立项督查推进,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被动、措施不力、拖延进度的县区和部门,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并责令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