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意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日前,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意见》,提出要建立起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不断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预防和警示作用。
意见指出,要充分考虑审计资源的实际情况,前移监督关口,注重审计效果。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依据审计对象的重要程度确定审计频次和审计方式。要严格执行计划制定和调整程序的规定要求,杜绝年度内频繁随意追加审计计划,进一步增强计划的约束力。要制定完善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从制度层面保障对法定审计对象监督的全覆盖。
意见强调,要根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职责权限和岗位特点突出审计重点,着力监督检查其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重点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决策失当和损失浪费、重大管理漏洞等问题。要加强对村级审计工作的指导,通过把村务财务、经济活动、为民服务等情况审计清楚,找准、抓住、解决好影响村级运行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同时,要加强对部门和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规范实施、提高质量,推动主管部门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意见要求,要创新审计的方式方法,全面推进市、县、乡镇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深化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在审计全覆盖任务重的情况下,整合本地区审计资源,统筹审计力量,创新审计组织管理模式,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等其他审计相结合,实现项目统筹安排、协同实施,成果共享。要探索地理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运用,广泛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归集数据、分析比对、查找疑点、综合提炼,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意见明确,要在做到审计覆盖面“广”的同时,力争反映情况“准”、查出问题“深”、原因分析“透”、措施建议“实”,提高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实用性,确保审计结果可用好用管用。要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审前共商、审中协作、审后运用的整体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审计结果运用的职责,加强通力协作,将经济责任审计的价值发挥到最大。(郑茂霞 陈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