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出台《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实施意见》

17.01.2018  22:51

近日,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十二届中共淄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淄博市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作出了规划和部署。

意见》明确了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围绕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投资、运营和监管国有资本,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动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开展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重点审计,适应国有企业改革新趋势,促进审计监督精准发力。

意见》强调健全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制度。逐步健全完善审计项目统筹管理机制、经常性审计机制、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分级管理分类审计机制、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机制,为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提供了制度保障。

意见》突出淄博市国有企业的现状和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审计”。按照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将市属国有企业分为一级审计对象、二级审计对象和三级审计对象,对不同审计对象,采取不同的审计方式和频次。按照企业功能分类,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公益类审计对象,对不同审计对象,确定不同的审计内容和重点。这一做法将有效地提高审计覆盖面和审计效率。(王立明 李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