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特殊医保政策 门诊慢性病患者可拿3个月药
29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了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水平,降低参保人感染风险,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按照省医保局统一安排,济南市采取积极措施,制定了扩大门诊处方量、调整医保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提前预付医保资金等系列特殊时期医保政策。
放宽门诊处方要求,最多可拿3个月的药
为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减少患者多次往返医院,疫情期间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根据病情需求取药量放宽到3个月。
新冠肺炎患者用药和医疗服务全进医保目录
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济南市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额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原有限制使用条件的全部取消限制。
对临床需要的暂未纳入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按诊疗方案药品和诊疗项目医保支付政策管理。对疫情防控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开辟采购绿色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可网下应急采购,不受网下采购金额比例限制。
同时济南市还放宽了医疗机构每月的医疗费用结算要求,结算单可推迟报送,医保经办机构将根据系统数据先行结算拨付。此举将为医疗机构腾出精力、放开手脚、全力救治患者提供保障。
出台特殊医保支持政策,提前预拨医保基金
为了保障医院救治费用,主动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并且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制定了24小时随时响应的应急拨款机制,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救治医院不因医保费用问题影响救治患者。
据了解,济南市日前还出台了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特殊医保支持政策。对已确诊和经定点救治医院确定的疑似患者的治疗费用,实行由医保报销后财政兜底的报销政策,确保患者全部免费治疗,不因医保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韩晓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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