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克同志应邀出席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

19.11.2014  13:45

    11月18日上午,济南市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分析大气污染防治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省会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主持会议并讲话,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就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进行部署;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薛克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提出,在确保2014年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改善10%以上的基础上,2015年底,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分别达到78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129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以内,2016年以后,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明确,济南市将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具体内容为: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及落后产能淘汰行动,山东球墨铸铁管有限公司、盛源化肥有限公司、长城炼油厂、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等6家企业2016年之前全面停产并完成搬迁任务,中石化进行改造升级远期或搬到商河,济钢拟定球团、烧结等重污染工序产能转移;机动车污染治理行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确保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率达到85%以上,每年新增公交车70%以上、出租车100%实现使用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推广行动,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15年实现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力争2015年、2016年全市天然气消费总量分别达到8.5亿立方米、13亿立方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300兆瓦、400兆瓦,2015年底前关闭11处煤矿,淘汰落后产能153万吨/年。另外,还包括工业余热供热利用行动,扬尘治理与渣土整治行动,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行动,成品油品质保障行动,餐饮油烟集中整治行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行动,全民参与环保行动。

  在方案中,济南市将推动实施机动车限行优化工程,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政策与对策研究的基础上,适时推进机动车市区限行措施,分车型、排量、区域、时段等不同情况分别制定限行措施,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缓解市区交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