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出席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4号下午在苏州太湖国际会议中心与中东欧16国领导人共同出席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
李克强在主持会议发言中表示,中国与中东欧合作开创了中国与欧洲国家合作的新途径。16+1合作由小到大、由浅入深。16+1合作同中欧合作大局同步并举,致力于实现中国、中东欧国家和欧盟三方共赢,走出了一条跨越不同地域、不同制度的国家间务实合作新模式。
李克强提出“1+6”合作框架,即共同致力于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新型伙伴关系的一个目标和六大重点:
第一,落实合作推进路线图。中欧已就“一带一路”建设与欧洲发展规划、国际产能合作与欧洲投资计划、16+1合作与中欧合作“三个对接”达成重要共识。中方愿同16国分享彼此发展机遇,共同推进实施此次会晤发表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
第二,对接发展战略,推进互联互通。中方愿同相关国家推动匈塞铁路尽早开工建设,打造中欧陆海快线并加快推动通关便利化,扩大物流、港区合作,推进中欧班列建设,扩大民航交流合作。
第三,打造产能合作新样板。倡议开展亚得里亚海、波罗的海和黑海“三海港区合作”,在有条件的港口合作建立产业聚集区。拓展中国装备、欧洲技术和中东欧市场的结合,形成更多产能合作项目亮点。
第四,不断创新投融资合作方式。中方倡议各方探讨设立“16+1”金融公司、“互联网电商+融资”的新模式,支持在中东欧国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为“16+1”合作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第五,促进贸易投资双增长。中方愿同16国共同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农业合作及农产品、食品贸易,促进贸易平衡发展。
第六,扩大人文社会交流。中方建议将2016年确定为“16+1”人文交流年,举办丰富多彩的人文活动。
与会中东欧国家领导人高度评价“16+1”合作取得的成果,充分肯定制定《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的意义,一致支持李克强提出的深化“16+1”合作的一个目标和六大重点。与会领导人表示,中东欧国家愿将“16+1”合作水平提高到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