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七部门联合出新规 整合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

29.10.2014  14:05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联合省发改委等6部门,出台《关于开展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要求以粮食主产县(市、区)政府为主体,将各渠道、各层次、各领域农田建设资金汇集起来,统一安排使用,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目前,涉水涉地资金主要包括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土地治理。这4项资金,每年省以上总投入近100亿元。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山东鼓励市、县(市、区)积极创造条件,将其他渠道安排的涉水涉地资金一并纳入整合范围。

  山东将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从根本上解决资金多头管理、使用分散等问题。整合工作要做到资金“三个统一”和项目“五个统一”,即资金统一安排、统一使用、统一管理,项目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质量、统一建设实施、统一竣工验收、统一建后管护。

  试点通知明确,县级政府是整合工作的责任主体。山东省财政将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新华网山东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