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管理办法废止,意味着啥?
近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发布,引起广泛热议。有人认为实行了18年的出租车管理办法作废是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重大信号,有人认为私家车作专车运营的门槛或将破除,也有人认为此次废止将为网约车管理改革铺路。中国山东网采访发现,《办法》的废止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出租车行业改革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政策:废止形同虚设的“僵尸条文” 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废除的《办法》于1998年由原建设部和公安部制定发布,当时出租车的管理部门为上述两个部门。而在此前,我国出租车管理国家层面最早出台的规定始于1989年的《出租汽车旅游汽车客运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服务需办理营运证。“98版”《办法》的出台不仅明确了“出租车营运许可”管理,还提出“城市出租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或转让”。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撰文指出,其实这一《办法》已经“形同虚设”了5年之久,是“一次迟到的规章废止”。之所以说该《办法》已经“形同虚设”了5年,还要从2011年1月26日说起,当时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规定,“将《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的第十五项行政许可删除”。被删除的是关于“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具体办理条件的规定。
也就是说,自2011年1月26日起,关于“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办理条件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职责已经不再归属于住建部(原建设部),包括出租车在内的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统一为交通运输部门,但由于承继的规章尚未出台,《办法》暂时并未宣布废止。2015年1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制定的部门规章《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实际取代了《办法》,成为出租车行业管理的部门规章。
如今,伴随住建部、公安部正式宣布废止《办法》,表明该办法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李俊慧表示,一方面,我们需要对有关部门及时清理废止不再适用的部门规章叫好,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宜对常规的规章清理工作作放大的想象或解读。
这也就意味着,废止已经是“僵尸条文”的《办法》,对于万众瞩目的出租车改革而言,其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要正确理解或解读废止此法带来的影响,除了要对我国出租车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变迁进行梳理之外,更要对出租车行业的现状和未来进行评估。
现状:出租车司机可谓是“在夹缝中生存”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出租车的运输量是逐步提升的,而政府部门不再增加牌照,人为造成社会需求与出租车运能供给矛盾,据相关报道称,比如郑州10年间只增加一个牌照,天津18年没有增加牌照。据了解,目前我国地方上对出租车的经营权、经营期限规定千差万别,有的是无偿取得,有的是拍卖取得,有的是无限期使用,有的是规定了使用期限。
“但废止《办法》并非取消份子钱。”采访中,多名济南的出租车司机向记者抱怨:“济南出租车大约是六年营运期满,购买一辆新桑塔纳是10万左右,六年后卖二手车的钱加上政府对车辆报废的补贴有两万多元,一台出租车的成本大概可以控制在8万元。每月份子钱四五千元,也就是说两三年的份子钱就可以把车钱挣回来了,剩下那三四年减去基本开支就是净利润,出租车公司就是坐地收钱。”
“每天一睁开眼,就盘算着,一天下来能挣多少钱,够不够交份子钱的。”济南一出租车司机杨师傅告诉记者。一辆出租车每月的份子钱,在四五千元左右。加上油价贵、路上堵,“快车”、“顺风车”等各种新型打车方式的出现,出租车司机可谓是“在夹缝中生存”。
观点:网约车将成为撬动出租车行业改革的支点
纵观近几年出租车行业的改革,虽然一直在推进,但距离公众满意还有很大距离。尤其是滴滴、快的、优步等网约车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更是掀起了出租车行业改革的风暴。在当前“互联网+”风起云涌的时代,作为新生事物代表的网约车如何管理、发展和监管,一直都是争议的焦点,关于该行业改革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出租车行业改革的人士,山东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副主委宋传杰对于出租车行业改革就有话要说。在2015年的山东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中,他就与其他政协委员联名递交了《关于对出租车行业管理模式进行颠覆式改革的建议》的提案。
在宋传杰看来,借助互联网的技术平台,网约车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解决了出租车无法满足公众需求的一系列问题,同时对出租车行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当“黑车”还是“专车”的争论甚嚣尘上之时,其背后不容忽视的是大城市公共出行的旺盛需求和差异化发展趋势。宋传杰将网约车称之为“出租车行业的小岗村”,30多年前,小岗村的十八户村民冒着坐牢的风险,撬动了中国农村改革浪潮,在宋传杰看来,网约车的出现无疑将成为撬动出租车行业改革的一个有力支点。
此次废止的《办法》中最受关注的问题是出租车牌照问题。在多年来饱受垄断经营诟病的出租车行业,每个城市出租车的运营牌照均由政府部门按照配额下发给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有了垄断资源,便有了“只赚不赔”的资本。而在此前“城市出租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规定下,出租车牌照也出现了一牌难求的局面,价格也不断水涨船高。宋传杰认为,破除行业垄断这一痼疾是目前出租车改革的最大问题,除此之外,还有更深一层的问题,那就是传统出租车司机的利益问题。
宋传杰表示,在资源垄断的情况下,很多出租车司机已经付出了高昂的价格获取出租车经营权,回报还没到位,如果因为政策的变化失去了获取回报的机会,无疑是政策对这一群体利益的掠夺。因此,宋传杰认为,国家在制定改革政策时除了要把网约车纳入进来,还要考虑如何平衡这部分人的利益。
宋传杰说,在出租车行业改革当中,政府和市场应该扮演好各自的角色,政府出台政策和制定规则一定要代表先进的生产力,而不是维护过去的利益,至于市场的问题则应交给市场来解决。
“无论中国还是其他发达国家,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除非过去就有很健全的制度。发展的规律是往往先出现新生事物,后出现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市场上出现了新生事物,政府制定应对的措施,希望这些措施是在充分研究遵循规律下制定的,而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临时性的就事论事。”宋传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