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五项措施加强小税种管理显成效
今年以来,面对多种因素带来的组织收入工作压力,济南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在坚持抓好主体税种征管的同时,树立“小税种大管理”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小税种精细化管理,确保小税种“颗粒归仓”、足额入库。1-4月份,各小税种累计实现税款7.14亿元。其中,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分别同比增长1772万元、2248万、4938万元,增幅分别达到22.48%、27.66%、23.64%。
一是细化征管措施,分类管理到位。对房产税,在澄清辖区已建成房地产税源底数的基础上,划分责任区,分组分片落实责任人,严格落实“先税后证”制度;对土地使用税,加强实地核查,认真做好数据信息比对和查漏补缺登记,全面掌握土地地点、面积、等级、每平方税额等税源状况;对车船税,积极与保险代理机构沟通协调,加大监督力度,规范代收行为,保证代收率达到100%。同时,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借助齐鲁车展开展车船税税法宣传活动,发放资料2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4月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分别实现税款9653万元、10375万元、74万元。
二是强化信息管税,夯实税源管理基础。定期开展税源调查,保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源数据及时更新,建立各税种和重点税源、重点项目的征收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机制,以准确率、完整率、及时率为主要指标进行考核监督,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加强税源数据信息分析利用与综合评估,深度挖掘利用信息,提升管理质效。
三是加强日常检查,实现以查促管。加大小税种日常检查力度,把小税种纳入专项检查的必查项目,严格纳税申报、票表审核、发票代开各环节管理。突出抓好小税种自查工作,要求企业在上报自查资料时,一并上报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涉及小税种的材料,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地缴纳税款。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确保政策落实到位。针对小税种税额较小、易漏难管的状况,不断加大内、外部双向培训,营造良好的纳税氛围。对内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政策巩固培训,进一步细化管理责任、规范管理措施;对外通过分局网上税客厅、实体税客厅、移动税客厅为一体的“多维度税客厅”平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同时,通过专题座谈会、一对一上门辅导等形式,充分保障纳税人知情权,提高其自觉执行税收政策的意识。
五是积极沟通协调,提升综合治税工作效能。及时向管委会汇报小税种管理过程中需要政府及各部门配合的事项,争取各兄弟部门大力支持,全面掌握小税种税源变化状况。与国土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房产、土地信息进行反馈和协商;与国税部门定期互换土地使用权交易信息,更加有效地摸清税源、控管税源;与公安部门联合,加强房屋租赁业房产税特别是综合性商场商铺出租、仓储房出租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房产税管理,对房屋出租现状分片进行核实,确保税源数额准、底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