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地税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六强化”尊重纳税主体规范执法行为

04.05.2015  18:28

  德州市地税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以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为主线,围绕尊重纳税主体权益,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服务企业发展壮大。
  一是强化税收维权服务。切实尊重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公共场所和办税服务厅张贴大型宣传标语、图片,在下达定额核定、税务行政事项告知等有关涉税文书时注明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积极主动地办理减免退税、行政复议等,把维护纳税人权益作为落实《税收遵从合作协议》的重点,建立税收法律救济制度,依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办税服务公开。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额核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务行政处罚等纳税人普遍关心的敏感问题,通过设置公示栏、上门辅导、地税外部网站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让纳税缴明白税、放心税,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纳税遵从度。
  三是强化税收执法预警。严格按税收法定原则履行法定义务,加强税收执法资格管理,强化税收执法能力考核。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加强执法预警,对执法考核系统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预警和分析,制定执法问题规范处置办法,形成执法监督考核长效机制,及时有效地防范执法风险和纳税风险。
  四是强化执法服务检查。对纳税人投诉事项实行督查督办,限期办结,限期答复;对服务态度差的人员给予警告,严禁在实施税收管理活动的过程中,不依照法定的顺序、步骤、方式、方法、时限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的职责与义务,发现损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给予主体责任追究。
  五是强化优惠政策落实。在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以及税收业务解答过程中,注重避免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行为,提高制度建设的可操作性。突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做到纳税人应知的优惠政策全面解读到位,该享受的所有政策优惠享受到位。去年以来,全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免194万元,小微企业优惠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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