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地税局文登分局“四到位”加强矿产资源税管理

27.01.2015  22:36

  针对辖区矿产资源税分布广泛、征管难度较大的实际,威海市地税局文登分局强化措施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税税收管理。目前,累计开具矿产资源税税收证明20笔,入库税款334万元,同比增长27%。
  一是宣传辅导到位。利用电子显示屏、税收公告栏、企业走访调研、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宣传,在税企QQ群中对企业人员提出的政策问题进行实时解答,确保将矿产资源税政策法规传递到每一户相关企业,进一步增强了矿产资源税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目前,共走访矿产企业30户次,为纳税人解答问题12件。
  二是分析比对到位。深入辖区24户矿产资源税纳税企业,全面掌握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与系统内的课税数量、应纳税额及入库税额进行分析比对,及时查找管理薄弱环节,科学制定相应的征管举措;在摸清税源底数,掌握企业分布及经营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产品,采取分类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征管措施。
  三是纳税评估到位。按照矿产企业的销售信息及增减变化、利润产生、税负情况等有关数据,有针对性地收集基础信息资料,研究行业特点,制订相关警戒指标,通过人机互动的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10户纳税评估对象,对矿产资源税纳税人的申报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检查,做到有的放矢、有效管理,及时堵塞管理方面的漏洞。
  四是税源控管到位。充分借助“先税后证”管理举措,紧紧把住矿产资源税税源控管的关键环节,派专人负责对所有矿产生产场所进行监管,对纳税额明显偏低的,依据综合信息库的数据及时调整税额,征缴入库。在纳税人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时,要求必须持税务部门出具的《矿产资源税收管理证明》,无纳税证明的,国土部门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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