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03.04.2017  01:45
各县区农业(农发)局、农机局、蔬菜中心,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南管委规划发展局,市农业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济南市农业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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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