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公积金中心创新公积金统一收缴模式 实现资金直接统管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资金运作机制,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保值增值,以“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为原则,对资金实行直接收缴和统一核算,在全市实现了资金直接统筹管理。
一、从收缴的第一环节入手,夯实统一管理基础。为从根本上解决资金分散管理问题,日照公积金中心从资金收缴的第一环节入手,经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批准,直接在各归集点委托银行以市公积金中心的名义开设了住房公积金收入分户,并将所有收入分户资金按日上划,夯实统一管理基础。
二、启用新版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代替银行支票进行交换。为保障缴存资金顺利划转到市中心专户,协调人民银行推广启用了新版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新版缴款凭证可代替支票使用但不需收款单位背书,解决了区县管理部前台窗口如不持有市公积金中心财务印鉴,资金将无法直接缴存到市中心专户的难题。
三、设立住房公积金总户,实现“零余额账户”管理。开设了住房公积金总户,除总户外其他所有专户资金按日全部上划实行“零余额账户”管理。住房公积金总户的开设和“零余额账户”管理的实施,彻底解决了原管理部间资金的调剂调拨问题。
四、统一规划调度,资金运作科学合理。一是根据日资金流量,预留充足活期资金,保障提取贷款等资金支付业务的正常进行,各管理部不再负责提取贷款所需资金筹划和预留。二是在满足业务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对结存资金及时进行转存定期等方式运作,实现资金收益最大化。目前,定期存款占所有资金存款的93%,比实现“零余额账户”管理前增长7%。三是对资金的调度运作实行集体决策和审计监督制度。每一笔资金的转存和调拨,均需会计科提报初步意见,中心领导集体研究后签字确认,同时稽查科对资金的支付和调拨实行逐笔审计监督。
(日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