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确立“创新导向”激发省管企业创新热情

18.11.2015  17:26

  18日上午,山东省国资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就近日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省管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予解读。根据《意见》,企业当年研发经费投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新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收购境内外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相关费用,经认定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

  《意见》从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强化创新人才激励、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完善科技创新考核激励、营造创新发展良好环境等方面提出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具体支持政策和措施。同时,为确保相关政策落地,制定两个配套《省管企业科技创新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操作指引》和《省管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红权激励操作指引》。

  《意见》提出“四视同三激励一奖励”的具体政策措施。“四视同”即企业当年研发经费投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新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收购境内外研发机构等创新资源相关费用,经认定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三激励”即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对核心技术骨干开展中长期激励,对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红权激励,对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企业的负责人适当激励。其中在配套指引中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红权激励进行了细化,按照企业科技成果自行转化、合作转化、投资入股、直接转让等四类情形,细化激励方式,确保政策的操作性。“一奖励”即省国资委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取得重要科研成果的杰出创新人才和团队进行奖励。

  “我们的目的是,激励省管企业负责人在任期间多栽树,而不是只摘果子。”山东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处长张莉说。《意见》还提出了按照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和科技创新特点,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科技创新实行个性化考核。到“十三五”末,企业基本建立覆盖前沿研究、应用研究、工艺及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化的“金字塔”型创新体系,新增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研发机构,聚集一批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科技创新投入大幅增长,工业企业科技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

  截至2014年末,省管企业拥有国家级科研机构24个(其中国家级重点试验室全省17个,省管企业有3个),省级科研机构66个,“十二五”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642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9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215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数9873项,其中2014年新增2606项。但从总体看,科技创新依然是省管企业的“短板”,科技研发投入偏少(2014年科技支出总计67.27亿元,其中工业企业技术投入比率仅1.6%),创新型人才不足,科技创新对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不足,创新对企业发展的贡献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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