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滨州市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04.01.2016 18:04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鲁环函〔2015〕1042号
滨州市环保局 :
2015年10月21日,章丘市普集镇某废弃煤矿井发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经初步调查,你市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同时,该公司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公司二期项目未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试生产,且在博兴县环保局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知其停产整改后未停产整改。二是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硫酸再生装置。原料硫酸中间罐、废酸储罐标识不明确。三是污水处理站自2015年初建成后一直未运行,目前约有740m 3 污水暂存在应急池内。四是未建立企业经营台账、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等资料,危废暂存库建设不符合条件,无防渗措施,危险废物与普通设备维修仪器混放等。
我厅研究决定,对山东利丰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责成你局依法查处该公司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责令该公司实施全面停产整治,限期完善环评报告变更手续及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关设施,限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督办事项完成后,向我厅提交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我厅将适时派员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联系人: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 马运文
电 话:(0531)66226639
传 真:(0531)86105413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31日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4.01.2016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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