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利剑】这个公诉人开庭前为什么申请休庭?
(右一为董晓菲)
“建议法庭为被告人除去戒具。”今天上午9点,山东省博兴县法院即将对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进行审判,坐在公诉席上的该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董晓菲却出人意料地向审判长提出了申请休庭的建议。
“还没开庭就叫停,这不大合规矩吧?”这一建议,当即引来了不少议论。董晓菲指着被告席上的3名被告人道破缘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80条的规定,在法庭上不得对未成年被告人使用戒具,但被告人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妨碍庭审活动的除外。在开庭前的提审过程中,我们发现这3名被告人都有比较明显的悔罪表现,情绪比较稳定,不会妨碍庭审正常进行。所以建议立即为他们除去戒具。”
“这些都是小事,咱们还是抓紧时间,早点判决,也好为我们讨个说法。”对于这一提议,被害人家属表示强烈不满。董晓菲指出:“除不除戒具虽然并不影响开庭,但规范司法行为就要从每个细节做起。另外我还提出另外一条建议,申请无关人员退庭。”
董晓菲娓娓道出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67条规定,对依法公开审理,但可能需要封存犯罪记录的案件,不得组织人员旁听。因此,除当事人双方的法定代理人之外,其亲戚等无关人员应当立即退庭。”
“我是孩子的亲姑姑,从小看着孩子长大的,咋就成了无关人员了?”这一提议,当即引来一片反对声。董晓菲耐心解释:“在本案中,当事人双方的家长都有履行监护义务的能力,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除此之外,其他和本案件无关联的人员,无论关系远近,均应当退出法庭。”
“公诉人所提两条建议,合乎法律规定,本庭立即执行。”伴随着审判长的话语,法警们立即分头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