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民争利 济南棚改旧改让困难群众得实惠

17.12.2017  16:20
  新华社济南12月16日电(记者王志)“住了几十年的老房子,冬天没暖气,夏天漏雨进水,成了危房住得提心吊胆。现在赶上了政府棚改旧改的好政策,不仅能按商品房价格获得补偿,还享受了近十万元的各种搬迁奖励,我第二天就签协议腾了房,已经就近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丁家村村民张建起说。

  丁家村城中村改造是山东省棚改旧改的重点项目,共有村民宅基地(院落)709户4908人,拆迁面积达53万多平方米。自今年10月启动房屋拆除,仅10天时间全村拆迁群众签约率就超过95%。

  棚改旧改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的改善,同时征收拆迁又是矛盾纠纷的高发区,被称为“天下第一难”。

  近年来,济南市坚持“不与民争利、阳光征收、用群众工作方法”的原则,坚持算大账、算发展账、算民生账,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徐春华介绍,为确保拆迁群众能接受、得实惠,济南市按照同地段新建商品房价格进行补偿,让群众自主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统一评估,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对国有土地上的达不到最低套型面积标准的房屋,按照46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或安置一套最低套型面积的房屋。

  济南市还实行鼓励货币化安置政策,允许各项目责任主体以被征收房屋价值15%-20%的幅度设立货币化安置奖励资金,并创新设立整单元奖、整楼奖、整村清零奖等,鼓励群众早签快搬。

  针对一些棚改项目微利、薄利甚至亏损的实际情况,济南市实行政府兜底政策,市场没法干就由政府出资实施,决不搁置项目。同时,实行困难群体特殊扶持政策,将安置补偿、就业、入学、低保、廉租房、残疾人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一揽子政策集中起来,统筹解决他们的困难,解决了很多拆迁安置中的棘手难题。

  今年以来,济南市已累计完成征收拆迁7。2万多户、1800多万平方米,开工棚改项目6。8万余套,速度和力度均创历史之最,一大批棚户区住户告别了阴暗潮湿的棚户区。(完)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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