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31.05.2016  12:02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了解到,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济宁市纪委通报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这7起问题是:

  1、兖州区颜店镇屯一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忠芳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问题。兖州区纪委给予周忠芳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2、曲阜市时庄街道大柳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朱明珠非法占有村集体土地承包费问题。曲阜市纪委给予朱明珠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3、泗水县杨柳镇郭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邵代平骗取国家救济救灾款、小麦直补款等问题。泗水县纪委给予邵代平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收缴违纪所得,退赔村集体资金。

  4、鱼台县鱼城镇林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林久军挪用村民新农保款问题。林久军向鱼城镇人社所补交村民新农保款,剩余资金退还给村民。鱼台县纪委给予林久军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汶上县杨店镇泉河村党支部原委员崔汶喜冒领种粮补贴问题。汶上县纪委给予崔汶喜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追缴违法所得。

  6、梁山县赵固堆乡李楼村原主任李子东、党支部原委员李福运、李子强等三人违规向村民索取低保金、冒领小麦直补款用于村集体支出,用村集体资金报销个人红白喜事礼金问题。梁山县纪委给予李子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李福运、李子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3人退赔相关费用。

  7、任城区喻屯镇蔡桁村党支部原书记蔡体仁违反工程招投标程序等问题。喻屯镇党委给予蔡体仁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要不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