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拖行网友前夫致截肢被诉 坚称伤害是过失
08.01.2015 18:16
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男子刘某陪刚刚认识两个月的朋友高女士外出时,恰遇高某前夫,刘某打算驾车离开时,高某前夫突然趴在车前试图阻止,刘某见状不但没停车,还加速前进,直到迎面撞上别的车才停下。事故导致高某前夫右腿因严重骨折被截肢。昨天,昌平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如图)。
拖行他人不减速 去年4月,刘某和高女士通过微信认识,高女士在某建材城销售木门,此前刘某曾找她买门。7月23日,高女士让刘某陪她去前夫的厂子,二人办完事打算离开时,恰好在厂门口看见高女士的前夫焦先生从外面回来。看见车子副驾座位上的高女士,焦先生示意刘某停车,但高女士说“甭理他”,刘某便未停车。焦先生见状追车跑了十几米,随后突然蹿上车的前机器盖。见此情景,刘某仍未停车,仍加速前进,直到和对面车道的一车迎面相撞后才被迫停下。而此时,焦先生躺在地上,流了一地血。刘某见状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 焦先生送医后,被诊断为失血性休克,多发创伤,右小腿损伤,右侧髌骨骨折,左侧胫腓骨开放性骨折等,为了保住性命,医生对其实施了右腿截肢手术。经鉴定,焦先生的伤情已构成重伤二级。刘某也因此被指控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坚称伤害是过失 昨天上午,刘某的十余名家人特意赶到昌平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旁听。对于检方指控的罪行,刘某不持异议,但对于故意伤害的罪名,他予以否认,“我不是故意要伤害他,当时就是想躲开他,我是过失。” 对于为何明知焦先生在车上还要加速行驶,刘某的解释是“他趴上来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提速了,而且他趴在前机器盖上俩眼瞪着我,我脑袋整个都是蒙的。”直到听见副座上的高女士指着前方惊叫,刘某才踩下刹车。 案发后,刘某的车在现场留下近十米的刹车印,这一细节也被刘某多次在法庭上提及,以证明自己没有伤害焦先生的故意。有关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事发时,刘某的车速“高于49公里/小时”。 拖行距离引争议 昨日庭审和此前的供述,刘某都坚称自己在焦先生趴上车后,只开了十余米便撞车停下。而昨天公诉机关当庭宣读了焦先生及高女士案发后在公安机关做的询问笔录。 焦先生表示,他是看到刘某的车子驶来,自己无路可躲才不得已趴到车上,此后刘某还多次重复刹车、给油的动作,试图把他甩下来,直到最后撞上,在此期间,车子向前行驶了80米左右。而高女士则表示车子带着焦先生“向前行驶了一百多米后才撞车”。对于这组证言,刘某及其律师提出异议,认为焦先生是本案的受害人,高女士是其前妻,二人身份和关系特殊,“因此证言不足以完全采信”。 昨天,检方还出示了事发现场的照片,北京晨报记者看到,刘某所驾驶的宝来车前保险杠已经掉落,前机器盖也严重变形,地上还遗撒这一片机油。被撞的皮卡车车头也已变形,两辆车中间有一片明显的血迹。 提及家人求轻判 在庭审结束前的最后陈述阶段,刘某表示,自己的女儿还未满6岁,家里还有老人需要照顾,因此希望法庭能够予以轻判。检方则认为,尽管事发后刘某主动报警,但案发后他至今不承认自己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此不构成自首,建议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4年到6年。 庭审期间,公诉人在询问刘某和高女士之间的关系时,刘某表示二人只是普通朋友。庭审结束后,刘某告诉记者,自己为了刚认识两个月的高女士犯了罪,感到很后悔,感觉对不起家人,也对不起受伤的焦先生,希望尽自己最大努力给焦先生一定的民事赔偿。(记者 何欣)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08.01.2015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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