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山东市场监管形成“双随机一公开”机制
6月17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2019年底前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
《实施意见》对具体工作目标进行了明确,提出2019年底前,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线运行。2020年底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2022年底前,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实施意见》同时对重点任务做了明确,提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为依托,建设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并实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规范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定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与部门抽查事项清单、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实施意见》提出,科学制定抽查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开。抽查可采用综合联查、风险分类联查、专项整治联查,方式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抽查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第三方开展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条件的可开发抽查移动端APP,配置智能移动执法装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构筑“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共治格局。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探索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根据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鼓励创新,探索开展包容审慎监管,既大力支持新经济发展,又防控可能引发的风险。鼓励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
为调动基层执法人员积极性,有效防止执法检查不作为、乱作为,实现公正监管,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我省还明确了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免责、问责清单。我省确定,对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等5种情形免除行政责任,存在抽查检查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的等6种情形的要承担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