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恶意欠薪“亮剑” 济南长清人社局重拳根治欠薪
四月长清,生机勃发。重庆市涪陵区隆文明等十余名农民工一脸喜悦,他们将印有“持正以秉公执法 为民工讨薪维权”的锦旗送到济南市长清区人社局工作人员手中。
据了解,长清区人社局成功为隆文明等十余名农民工讨薪98000元,依法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锦旗的背后,是长清区人社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真实写照。为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根治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合法权益,长清区人社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积极开展“长清无欠薪”行动,初见成效。
健全长效机制 源头防范欠薪
“长清无欠薪”行动,以贯彻实施《条例》为抓手,以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加强源头综合治理、扎牢防欠制度笼子、强化违法惩处惩戒、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在全区10个街道(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工长制”,街道(镇)主任(长)为辖区农民工“工长”,“工长”负责督导本辖区内欠薪问题隐患排查化解等工作。通过“工作专班+工长制”推进方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街镇欠薪案件处理工作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压实街道(镇)属地调处责任,提高欠薪案件线索办理质量,确保欠薪案件化解到位。
创新工作机制 重拳根治欠薪
“长清无欠薪”行动,聚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围绕制度落实、问题治理、平台监管等基础工作,在全区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街镇“工长制”,创新根治欠薪“1234”工作模式,即:聚焦1个目标(“长清无欠薪”目标)、推进2个机制(工作专班、工长制)、完善3个体系(源头预防、过程监管、联合惩戒体系)、深化4个常效管理(常规范、常检查、常调度、常督导),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对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其他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多个部门联动 形成治欠合力
“长清无欠薪”行动,涉及住建、水务、交通等16个职能部门,长清区人社局牵头抓总,建立长清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商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照单尽责,根治欠薪。住建、水利、交通部门负责本行业农民工实名制、分账管理、总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落实。非住建、水利、交通行业农民工实名制、分账管理、总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公示牌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由人社局负责落实。“长清无欠薪”行动将筛选工资保障制度落实好的工程建设项目,打造5个“长清无欠薪”示范工程项目(含政府投资项目2个),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制度落实。
长清区通过积极实行“长清无欠薪”行动,全面建立欠薪防范处置机制,不断提升欠薪风险防控能力,欠薪问题调处体系运行顺畅,信息平台实现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实现全区欠薪案件线索数量大幅下降,让农民工在长清打工不忧“薪”。(通讯员 石瑶 徐军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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