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原副校长李富山被开除党籍 取消退休待遇

30.09.2014  22:58

  日前,山东省纪委对临沂大学原副校长李富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李富山在担任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临沂大学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临沂大学副校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贪污公款。

  李富山上述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富山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普法知识

  取消退休待遇

  在对临沂大学原副校长李富山立案调查的通报中,提及取消退休待遇。公开资料显示,李富山已经退休。根据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按照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相关规定,国家公务员如果因为犯罪而被羁押、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停发基本退休金,但是应发放生活费。

  这就是说,如果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因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应发放生活费,而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就取消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