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解读《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解读《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3月22日上午9:30分,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省林业厅副厅长亓文辉,省国有林场管理站站长汤天明解读《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布处处长陈强主持发布会。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发布会。中国山东网( http://sdio.sdchina.com/online/276.html )、鲁网( http://gov.sdnews.com.cn/qwfb/zbg/201603/t20160322_2055219.html )、大众网( http://www.dzwww.com/2016/gylcgg/ )、齐鲁网( http://www.iqilu.com/html/shouquan/fabuhui/201603/22/2540.html )等网络媒体进行现场视频直播。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实录。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布处处长陈强主持新闻发布会
陈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国有林场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专项改革,是破解长期以来制约国有林场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性和根本性举措,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内容。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字〔2016〕58号)。今天,我们邀请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先生,省林业厅副厅长亓文辉先生,省国有林场管理站站长汤天明先生解读这一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和济南市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刘均刚厅长介绍《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等情况。
山东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发布
刘均刚: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省林业厅,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林业工作的各界人士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3月15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的生动实践,也是创新全省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激发林场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下面,我就《方案》的编制背景、主要内容和今后重点工作,给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方案》的编制背景
山东省现有国有林场155处,干部职工达12984人,经营总面积252.81万亩,有林地面积209.66万亩,公益林面积191.08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91%。按经营类型分:生态公益型林场150处,混合经营型林场5处;按地形分:山区林场108处,平原林场47处;按财政支持情况分:全额拔款68处,差额拔款40处,自收自支47处。国有林场职工全部加入了基本养老保险,加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比例达到98.6%。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和国有林场改革工作。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标志着国有林场改革进入到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3月1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汪洋副总理在会上对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省及时编制完成国有林场改革省级实施方案。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国有林场改革应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的重要批示,并要求通过改革,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生态功能,增强国有林场活力,确保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部署以来,省林业厅召开了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推进会,并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形成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积极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向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在吸收采纳的基础上,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的《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2015年12月31日,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省政府名义上报国家林业局。2016年2月4日获国家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统一批准, 3月15日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任务目标。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到2017年12月底,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主要有三项主要指标。
一是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国有林场森林蓄积量明显增加,森林质量有效提升。二是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完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使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三是管理体制全面创新。通过定性定编,完善管护机制,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国有林场发展活力有较大提高。
(二)改革内容。
一是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的生态责任和森林资源培育管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国有林场的管理、专业技术和林业骨干技能人员工资、机构经费等事业性支出,按照单位性质和综合预算原则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职工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同级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其造林、抚育、护林、采伐以及其它生产性项目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由政府面向社会力量购买公益林管护服务,逐步建立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国有林场、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盘活森林资源。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二是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林业主管部门要减少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的原则重组整合为较大林场。推行“场圃一体化”管理,使国有林场与国有苗圃资源共享、技术互补的优势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新进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是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国有林场的林地等资源由省政府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具体由省林业厅负责实施,并根据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和省、市两级资源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由当地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对国有林场与周边林地、林木权属有争议的,各级政府要做好调处工作,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规、程序及时发放权属证明,保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和妥善安置富余职工。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要求,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主要采取 “以时间换空间”的自然减员方式,不搞强制性买断,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四是稳妥分流安置。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问题;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问题。对拖欠的工资,按照隶属关系由政府根据林场改革前性质等因素分类研究解决。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林场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三是加强金融支持。待国家银监会、国家林业局等部委出台国有林场改革配套政策后,对我省国有林场金融债务进行化解。四是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三、下步重点工作
下一步,省林业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方案》为总抓手,着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动员部署。4月初,省政府将召开由各市政府分管领导和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推进会,进行动员部署。
(二)落实责任。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国有林场改革责任书,落实国有林场改革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支持,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国家配套支持政策,为我省国有林场改革顺利进行提供资金和政策保障。
(三)编制方案。各市林业主管部门要在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划定类型的基础上,按照《方案》要求和本市实际,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等,做到林场公益性质明确到位、事业编制落实到位、财政预算保障到位、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安排到位,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改革的内容不走样,改革的成效有保证。
(四)监督检查。省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小组将及时掌握改革动态,对改革不到位或政策执行有偏差的要及时纠正;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探索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对改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确保改革任务的圆满完成。
最后,恳请新闻界的朋友们给予我省林业工作更多的关心和支持。
谢谢大家!
陈强: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大众日报记者提问
记者:
我是大众日报记者,想请问一下,当前我省国有林场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山东省林业厅副厅长亓文辉回答记者提问
亓文辉:
首先感谢大众日报及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刚才刘厅长介绍了,山东省目前有国有林场155处,生态公益性林场150处。这些林场大多始建于建国初期,当时选择建林场的条件主要分布在荒山秃岭、沿海(河)滩涂或风沙危害严重地区,基本属于百姓不愿经营的荒山和无法耕种的荒滩,这里生态极度脆弱,自然环境条件恶劣。在这地方建场以后,应该说经过林场几代人的努力,到目前为止,山东的国有林场已成为我省保护最完备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屏障。
到了2010年前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进步了,我们的国有林场由于长期的这种运行方式,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凭国有林场自身是难以破解的。
归纳起来,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性质定位不准、管理体制不顺。应该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在1980年以后,对国有林场也采取了一些不同的政策。一个是采取了切块包干、分段示范的财政政策。在这种财政政策的引导下,逐步推行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从目前国有林场的情况来看,一是偏远、二是人才缺乏,这些条件各个方面来说,发展以短养长的条件应该说基本上不大具备。
实行切块包干之后,国家和省对国有林场的事业费投入停止,基本建设投入也在逐渐减少。为了生存,我们国有林场也采取了很多办法。刚才说了,在自然条件限制、信息闭塞、交通不便、比较偏远、人才匮乏,结果就使得我们国有林场逐步陷入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的局面。
根据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以前我们了解的情况,当时比较偏远的山区的国有林场,在职职工工资月薪还维持在几十块钱,到了部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结束以后,随着这几年情况的好转,到2015年,全省国有林场职工工资,平均也就在3.5万左右。在职职工平均年龄大约在50岁左右,这是整个的情况。新进人才没有愿意去的,原有的进去的人才,有点学历和能力的人基本上都调走了,就是新人进不去、老人留不住,使得国有林场整个发展非常乏力。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产生活条件比较差。近几年来,国家实施危旧房改造、饮水安全、道路建设、电网升级改造等一系列工程,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和职工的生产、生活应该说随着这些投入,也有了一些改善。但由于跨部门、跨行业管理,许多国有林场很难列入当地的投资计划,防火道路、管护用房、水、电、路及通讯等基础设施非常滞后。全省绝大多数国有林场场部到护林点不通公路,各护林点之间基本不通电,50多处林场不通自来水。这个情况不能满足森林资源管护、防扑火及病虫害防治的基本需且,使得我们国有林场的资源得不到有的保护。
第三个方面来看,刚才说了,当时是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多种经营开展,使得国有林场的债务负担沉重,林场发展应该说到了举步维艰的地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国有林场负债总额达到15.4亿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4.6亿元、社会保险费0.52亿元、住房公积金0.524亿元,造林、营林、护林等债务9.73亿元。沉重的债务负担使国有林场举步维艰,严重制约着国有林场的健康发展。
刚才刘厅长也对国有林场的解决方案进行了解读,具体来说,一是通过这次国有林场改革,对国有林场进行准确定位,明确国有林场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给予这么一个功能定位。准确界定国有林场的属性,科学核定事业编制,并按照单位性质和综合预算原则,将国有林场职工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事业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按照事业的性质,155处国有林场,150处属于生态性国有林场,还有5处属于兼营性林场。二是切实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内,加大对国有林场通路、供电、饮水、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管护站点用房等基础建设的投入,并充分用好国家和省改革补助资金,使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和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得到改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三是针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按照平等协商和商业化原则积极进行化解。对于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应当依法予以清偿;对于国有林场因营造公益林产生的不良金融债务,待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具体政策后妥善进行化解;其他不良金融债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偿还的,经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贷款展期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销。通过这些措施,使国有林场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搞好资源培育和管护,为维护我省生态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记者:
您好,我是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国有林场改革在推进过程中,需要把握哪些要点?
省国有林场管理站站长汤天明回答记者提问
汤天明:
这个问题我回答。首先感谢山东电视台及其他媒体记者朋友对我省国有林场改革的关心和支持。善待森林就是善待人类,关心林业就是关心未来。省政府的文件已经下发,我省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马上就要全面展开,在全面推进的过程中,我想需要把握一下七个方面。
(一)定位。首先要明确功能定位。这是国有林场改革涉及的根本性问题,它决定了国有林场改革的方向。各级要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将国有林场的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性质,毫不动摇地将国有林场界定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二)定性。就是要合理、准确界定属性。按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经营目的,结合国有林场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状况,早在1998年省政府就进行了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将全省国有林场划定为150个生态公益型和5个混合经营型。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时,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已明确将生态公益型国有林场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混合经营型国有林场划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各级要在改革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国有林场进行合理、准确定性。
(三)定编。要根据国有林场的立地条件、经营规模和管护难度等因素,科学、足额核定事业编制,“因养林而养人”,这是6号文的一个原话,以满足林场生态建设的需要。核定标准可参照我省森林防火标准及泰安、临沂两个国家试点市的做法,每300至500亩林地核定1人编制。
(四)保障经费入预算。建立健全国有林场的财政保障体系。国有林场的人员工资、机构经费等事业性支出,按照单位性质和综合预算原则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职工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国有林场的造林、抚育、护林及其它生产性项目支出由政府面向社会购买公益林管护服务,逐步建立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
(五)基础设施进计划。各级政府要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基本建设计划和相关规划。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内,加大对国有林场通路、供电、饮水、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建设的投入,充分用好国家和省改革补助资金,按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影响国有林场发展的瓶颈问题。
(六)资源监管成体系。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要根据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和省、市两级资源联动监管机制。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各级政府的重要依据。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由当地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离任审计等。
(七)创新机制增活力。在内部管理上,改革国有林场人事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绩效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和森林旅游等经营活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纳入单位部门预算并优先用于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
谢谢!
陈强: 大家如果有需要继续采访的,请联系省林业厅信息中心赵坤,电话:8855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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