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札记】拜佛吃斋之后

10.10.2015  18:49

刘洪伟

今年4月初,青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部门经过细致调查,掌握了辖区内邵庄镇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陈某利用协助镇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地上附属物征收及补偿费用管理的职务便利,虚报征用土地面积及需要征收的庄稼、果树、林木等地上附属物数量,骗取补偿款占为己有的犯罪证据,履行法定程序立案后,反贪干警到陈某家中对其依法进行传唤。

反贪干警找到陈某的住宅时,发现大门上了锁,知道他不在家。于是,找出事先了解掌握的陈某手机号码,给他打电话。负责打电话的干警老刘办案经验非常丰富,怕陈某有所察觉后不说在什么地方,就在电话刚接通,趁对方还没来得及问是谁的时候,装出和陈某很熟的语气,抢先问:“哥,你去哪里了?”陈某来不及思考,冲口回答:“我到广福寺来吃斋,你是谁呀?”老刘怕说多了容易暴露身份,没有顺着他的话回答,而是用较快的语速说道:“那晚上我去你家找你吧!”随即挂断了电话。

刘洪伟工作照

通话结束后,老刘和同志们分析:广福寺在青州市的西南部山区,离陈某的村子20多公里,而且道路崎岖不平;寺庙里讲究“过午不食”,也就是说寺庙里吃斋一定在中午12点以前结束,现在已经是上午11点半了,如果开车去寺庙需要半个小时以上的时间,等赶到寺庙时,可能吃斋已经结束,不容易找到陈某;陈某在寺庙里吃斋,12点以前结束,这时正是一般人吃午饭的时间,陈某办不了什么事,直接回家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陈某吃斋结束后直接回家,到家的时间应该在12点30分至40分之间。于是,老刘和同志们决定在陈某家门口附近守候,等待他回家。

12点35分,一辆银灰色的比亚迪轿车停在了陈某家门口,轿车的右侧前排车门打开后下来一名中年男子,右侧后排车门打开后下来一名中年女性,二人下车后,轿车随即开走,中年男子从裤子口袋里掏出钥匙准备开门。反贪干警们根据事先取得的陈某照片,已经确认拿钥匙开门的这名男子就是陈某,于是立即冲过去按住了他正在开门的手。干警们问他叫什么名字,他用颤抖的声音回答:“陈某。”

陈某被传唤到检察机关后,经过反贪干警教育,很快就供述了其涉嫌贪污的犯罪事实:2012年初至2013年底,青州市人民政府在邵庄镇辖区内修建自行车专用通道和公共自行车驿站,陈某遵照邵庄镇人民政府的安排,协助镇政府从事本村被占用土地的征用,负责被征用土地的丈量、征用协议的签署、被征用土地上附属物的清点及价值评估、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发放等工作。工作中,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文书,虚报被征用土地面积和地上附属物数量,骗取补偿款89145元,三人私分,其本人分得35700元。

陈某供述完自己的犯罪事实后,不无感慨地说道:“我知道自己犯了罪,害怕检察院找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我妻子去找人给我算卦,卦师说我有牢狱之灾,让我去寺庙拜佛吃斋、祈求神佛保佑,以消灾免难。没想到我拜佛吃斋还没回家,你们已经在我家等着我了。”

目前,该起一案三人的贪污案件已经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等待陈某等三人的是法律的惩处。在此,也告诫那些有犯罪事实但还没有受到法律惩处的人:犯罪后怕受到惩罚,仅拜佛吃斋、祈求神佛保佑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通过法律途径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