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倡导绿色交通新概念

07.09.2015  18:01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公共交通基础建设投入,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倡导绿色交通新概念。

一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依托国家和省里扩大混合动力公交客车推广政策,我市加快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加大更新新能源汽车力度。累计拨付枣庄市公交总公司和枣庄汽运公司购置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3283万元,用于更新我市现有黄标车及老旧汽车,为我市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积极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按照枣庄市政府《关于枣庄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2013年我市启动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工作,累计拨付各区(市)补贴资金2400万元,扎实推动黄标车有序淘汰。

三是积极打造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工程。为更好地适应新型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更高要求,以及农民群众高效、便捷出行的新期待,2014年我市按照省统一要求,遴选确定了滕州市作为我市代表申报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具体实施方案已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

四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建立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制度。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及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加大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力度。同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及时调整我市政府采购目录,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进一步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重点从绿色照明、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等方面入手,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