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切实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统计月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开发企业全部须按要求报送统计月报。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一)2015年10月份报表,报送时间为11月6-12号。自12月份起每月的4-8号(节假日顺延)报送上月统计数据。
(二)持“企业网签身份锁(usbkey)”登录 www.jnfdc.gov.cn
(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首页,点击左上方“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依次进入“企业管理”->“初始申报”->“企业基本情况”下点击“统计报表模板下载”下载“统计报表”excel表格。
现房地产信息系统正在升级,待升级完成后直接在系统内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册地在市内各区的开发企业,将excel表格文件名字改为“企业名称”后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四)注册地在各县(市)、长清区的开发企业分别报送至当地开发主管部门 济阳县[email protected];平阴县[email protected];商河县[email protected];章丘市[email protected];长清[email protected];由当地开发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汇总。
三、报送要求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要确定一名统计人员专职负责采集、汇总、填写相关数据并及时报送。企业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所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出现拒报、漏报、虚报、错报、迟报现象的企业,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年度内超过二次以上的将对统计人员及其单位进行通报。
四、其他事项
未办理网签身份锁的企业,可下载相关资料,到指定地址办理,下载链接如下:
http://www.jnfdc.gov.cn/download/1033.jhtml
联系电话:66605572 66605614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