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策引导 综合利用秸秆

26.10.2015  11:52

  ◆孙贵东

  近些年来,全国各地为减少秸秆焚烧对大气的污染,积极采取资源化利用,鼓励秸秆还田,禁止田间焚烧等禁烧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当前这一项工作还有诸多需要深入研究、探索和加强的问题。如果一些问题不解决,秸秆禁烧工作就仅仅停留在面上或者会变相地引起其他方面的问题,使秸秆禁烧工作深入不下去,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首先,目前所谓的秸秆禁烧仅仅是“禁止田间地头禁烧”,对其他地点秸秆焚烧或燃烧行为还未作出硬性要求和规范,这样就很可能造成焚烧行为的转移或者变形。据笔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大多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仍然以柴草和秸秆为主要生活燃料。这就很可能使部分本是可以在田间焚烧的农作物秸秆转化为生活燃料,作为生活燃料进行燃烧与作为秸秆在田间进行焚烧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总量上基本是一样的。

  其次,秸秆无暂存或者存放空间。随着土地资源的稀缺性逐步显现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求逐步提高,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没有多余的空间存放农作物秸秆。即便有空间存放也不美观,而且不安全,容易引发火灾。另外一些被抛弃的或者由于堆放位置不妥、堆放方式缺少规范管理等原因,导致一部分秸秆成为垃圾影响环境。或者遇有大规模降雨很可能导致秸秆转移到河道,从而对流域内河道水质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

  最后,从经济成本上讲,收集、储存、运输秸秆会变相增加土地耕种的经济成本。加之当前很多地区土地耕种的收益率并不是很高,另外无法收集的秸秆留在田间不利于耕种,短期内还容易导致土壤的保湿性不好等,造成秸秆禁烧工作缺少必要的利益驱动机制,秸秆禁烧工作还没有真正成为种植户和农民自觉行为,甚至持不理解、不支持或者消极抵抗的态度。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秸秆禁烧不能完全靠一道行政命令“一禁了之”。同时,有关部门不能就工作抓工作,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后续工作,有效防止秸秆的变相污染等问题出现。为此,就如何深入抓好当前秸秆禁烧后续工作,笔者提出以下3点建议。

  要继续加大对大规模田间禁烧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焚烧行为的惩处力度,使当事人及群众真正认识到秸秆焚烧是一种环境违法行为。要落实地方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借助网格化管理机制等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地方政府、部门和主要责任人身上,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使每一块田地,每一个角落都有人负责,都有人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形成打击非法焚烧行为的高压态势,借助法律手段革除秸秆焚烧这种不科学的陋习。

  要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群众的发动和教育工作。加大环保,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大气污染形势及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等的宣传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方面的科学种田科普活动,把秸秆还田从长期对改善土壤墒情等的作用讲到位,把秸秆焚烧对空气质量的负面影响宣传到位。另外,要扎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特别是那些在落实秸秆焚烧要求中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群众工作,要积极主动、想方设法地帮助他们解决秸秆处理过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要借助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解决秸秆禁烧后的去向问题。农业、农机等部门要加强秸秆还田方面的技术指导,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积极引进改进种植品种和先进的农机具,最大限度地降低秸秆还田短期内对土壤保湿性能、粮食产量的负面影响。畜牧部门要加强对秸秆饲料化等方面研究,有针对性地扶持引导能消纳剩余秸秆的养殖行业。经信、环保等部门要积极培植造纸等能将秸秆资源化利用的企业,与燃煤锅炉整治捆绑,大力推广生物质锅炉。

  作者单位: 山东省莒南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