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宗局四项措施加强民族宗教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

10.12.2014  21:59
 

      一是在各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张贴宣传页、悬挂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法律常识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二是在重点场所设置法律法规宣传台,现场接受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三是组织法律法规培训班,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护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四是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单420多份,宣传读本360册。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