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环保局五项措施加强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25.08.2015 12:00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近日,东明县环保局采取五项措施,全力保障汛期环境安全。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该局高度重视自然灾害次生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充分认识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到了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早安排、早部署。
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汛期环境风险防控监督管理。结合环保大检查工作,对全县黄河、五里河、等重点河流进行了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污水处理厂等重点污染企业下达了自查及风险评估通知,明确任务目标,全面掌握汛期环境风险状况。
三是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认真分析研判汛期气象特点,完善汛期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做好应对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车辆、仪器设备调配以及处置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四是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加强与水利、安监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及时共享灾害信息,建立预测预警工作机制,切实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对重点水质监测工作,适时严密监测监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工业污染源。
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准确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加强汛期应急值守,认真贯彻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的及时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问题发生。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5.08.2015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