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个确定、五个加强”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行为

21.11.2014  13:10

  自今年9月份以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一次性无菌和植入性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专项检查,以“两个确定、五个加强”规范我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三环节行为,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确定检查目标。按照《2014年中央补助地方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的监管任务分配表》的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历下区等6个辖区下达了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的任务,要求每个辖区检查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少于15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通过查找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提高质量保障水平。
  二是确定检查重点。以一次性无菌、植(介)入类、体外诊断试剂、高值耗材类医疗器械为检查重点。采购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和执行等检查整治的重点。
  三是加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监督检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监管交流,共享监管经验,统一监管标准,提高监管质量。
  四是加强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加快建立全新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对检查中的不合格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企业安全规范生产。
  五是加强监督指导。对新开办企业以及准备申报规范考核的生产企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同企业所在辖区监管部门按照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生产行为,协助企业查漏补缺,尽快通过考核。
  六是加强流通监管。对涉及骨科植入物、心脏起博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等高风险产品的经营企业进行跟踪检查,认真填写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一次性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安全。
  七是加大整改力度。检查中对经营、使用环节出现的擅自降低经营条件;部分单位存在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验收记录不健全、冷库养护记录不完善、体外诊断试剂未放于体外诊断试剂库区;供货方资质过期;仓库药械混放;部分医疗器械使用人员法律观念不高,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反应等现象,检查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使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更加规范,产品质量安全更加有保障。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单位2352家(其中:经营企业568家,使用单位1784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75人/次,责令整改经营、使用单位183家,累计查处违法违规货值3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