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出台《意见》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近日,日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日照市实际,对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加快构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实现“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确保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要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努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要按照“一个平台、多级应用”的方式,把“12348”法律咨询热线升级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打造集业务受理预约、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维权、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舆情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热线平台。要整合功能,建设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实现一网通。
《意见》要求,要全面实施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尽快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以案释法制度,深化法治创建活动。要大力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促进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要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把更多低收入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必援、能援则援。
《意见》强调,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一支以社会律师、公职律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骨干队伍。要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明确各专项法律服务的服务标准。要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法律服务行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打造具有日照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品牌。要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布局,推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向基层倾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意见》指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关依法治市战略实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要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建立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要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制定产品目录,明确保障标准。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及时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创新举措,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