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水务局:下大气力解决全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14.09.2015  11:31

  一直以来,任城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经过2006年和2007年两年的努力,全区以村为单位,在全市率先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从2011年开始,为促进小城镇建设,我们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资金加上区里配套资金,逐步在镇驻地建设水厂,实行农村区域化集中供水,全区走上了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路子。2011年以来,任城区以申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为载体,共筹集各级财政资金6405.2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2106万元,省资金1263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036.2万元,分别建成二十里铺、长沟、唐口、安居、李营、喻屯6处水厂,每座供水能力都按5万人进行设计,能够供应30万人的需要。目前,水厂供水范围覆盖151个行政村,供水管网铺设到村口,能解决规划内农村人口15万人,学校师生人口2.4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任城区目前农村自来水存在单村供水和集中供水两种模式。全区425个农业村居中,实行单村供水的有274个村,占64%;纳入水厂集中供水的有151个村,占36%。这两种模式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经认真调查摸底,实行单村供水的274个村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村有160个。其中,自来水已停用的有38个村,井浅和设备老化的有63个村,管网老化失修的有59个村。集中供水模式方面,任城区农村的水厂是按照新型农村社区规划进行建设的,供水的区域是镇(街)驻地及周边村庄和学校,是把管道通到村口和学校门口。有关村和学校应自行解决对接问题。若接入供水水网,由于村内管网运行多年,管网需要重新进行铺设,户上还须安装水表,这在大部分村是有实际困难的。 

  针对上述问题,任城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继召开区长办公会议和区委常委进行研究,研究出台了《济宁市任城区2015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济任政办字〔2015〕45号),列支1762.5万元,采取奖补方式年内全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对集中供水的村将实行市场化的路子,依靠大公司运营管理解决联网供水问题,一揽子解决好农村供排水、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目标。 

  1.解决38个村自来水已停用的饮水安全问题。水源工程部分,区财政按每村10万元进行奖补,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深水井、抽水设备、变频设备、配电盘、井房等;管网工程部分,区财政按每人100元进行奖补。 

  2.解决63个村井浅及机电设备老化的问题。区财政对完成水源改造工程的村每个村奖补5万元。 

  3.解决59个村管网老化失修的问题。区财政按每村5万元进行奖补。 

  同时要求各有关村资金不足的部分,按照《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要求,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式自行解决。各有关镇(街道)要做好区级奖补政策的落实和衔接,并结合实际情况,配套扶持资金。 

  为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提质增效任务、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区政府采取三项措施加以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水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住建局、审计局分管负责人及各有关镇(街道)镇长(办事处主任)为成员,负责工程建设中的领导、调度和验收等工作。各有关镇(街道)是工程实施的主体,要成立专门的法人机构,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负全责。各有关村也要成立专门班子,组织群众积极投资投劳,实施好本村的改造工程,抓好工程完工后的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责任。以各有关镇(街道)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经区里批复后,由各有关镇(街道)统一组织实施,经区里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奖补。区水务局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负责审批。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负责验收。区财政局负责对验收合格的各有关镇(街道)、村进行奖补。区文广新局加大宣传力度,对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区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不负责任、不履行担当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健全管护长效机制。各有关镇(街道)、村成立相应的农民用水者协会,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把饮水工程产权移交给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民用水者协会确定好运行管理主体,并与运行管理主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要建立健全工程维修、管护、用水、节水、水费征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各村都要实行水务公开,定期对水价、水量、水费收支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聂遵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