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度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职务资格人员进行评审前水平测试的通知
有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委(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297号)、《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定于2015年11月21日对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进行评审前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经各市、各部门(单位)呈报并符合条件的所有申报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部分省直部门委托建设工程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申报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前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评审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参考。未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不予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测试形式、专业类别
水平测试采用开卷形式进行。
测试专业分为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建筑工程(包括工程测量、工程造价、建筑施工、结构设计)、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电气安装、建筑材料等11个专业。
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评审对象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理论和方法、解决复杂技术问题和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三、时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6日中午12:00到21日上午8:30。
测试时间:11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参加测试人员须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
四、测试地点
测试地点: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4657号(乘坐公交车136路、303路、305路、306路城建学院站下车)。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市、各部门(单位)迅速通知本市、本部门(单位)应试人员,自行登陆全省职称服务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没有照片的,请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由呈报部门核准身份后,在照片右下角骑缝加盖公章生效(准考证无有效照片或照片与存根不一致,不得入场)。测试不安排补考。
2、应试者一律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须持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证件不全的不得入场)。可以携带参考资料、工具书和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但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3、测试人员须根据呈报一览表所填“现从事专业”选择对应专业答题,选择的测试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的测试成绩无效。
4、本次测试不指定测试提纲和复习范围,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
5、应试者食宿、交通费用自行解决。
联系电话:(0531)86057886转502房间、87080799
技术支持电话:0531-55583179、86162904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