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抵制助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弊将入档

08.12.2017  02:19

    齐鲁网12月6日讯(记者 费燕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12月6日发布《致广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的一封信》,提醒考生擦亮眼睛,抵制“助考”,一些不法分子会通过网络、短信等形式,向考生发送所谓真题、答案的信息。各位考生要高度警惕,不要相信这些以非法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诈骗行为。而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诚信考试,公平竞争,得益于社会的广泛监督和广大考生的共同维护。为进一步端正考风考纪,为我省2017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特此提醒广大考生:

    做好准备,从容应考。拿到准考证后,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注意事项,牢记各科考试时间,考前一天要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目考试考前15分钟),迟到考生禁止进场。请广大考生特别留意交通、天气等情况,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避免因迟到无法入场。每科考前要仔细检查是否带齐身份证、准考证及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品。

    遵守考试纪律,依法依规应考。按照考试规定,考生入场时要主动接受检查,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通讯设备、电子存储设备(如手机、对讲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一旦发现带入考场将按违规处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全部使用国家标准化考点,考场配备无线信号屏蔽器,考试全程录像。考试期间,省、市、县、考点四级安排专人网上视频监考。考试结束后,将会抽调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评卷期间,将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检查,对被认定为雷同卷的考生,将给予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处理。根据《关于加强考试管理 严肃考风考纪的意见》(鲁教招字〔2017〕2号)规定,要将考试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考生考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规定,清醒地认识到考试违规行为所产生的严重影响和危害,自觉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做到诚信应考。

    擦亮眼睛,抵制“助考”。近些年来,“助考”等违法活动日益猖獗,一些不法分子会通过网络、短信等形式,向考生发送所谓真题、答案的信息。各位考生要高度警惕,不要相信这些以非法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诈骗行为。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对考试有害信息不信、不传,如发现有关诈骗、造谣等非法活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我院举报,切实维护良好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