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持K52路公交见债主 辩护人称其有智力障碍

28.01.2016  11:01

  26日,K52路公交车被劫持案在历下区法院开庭审理。

  备受济南市民关注的K52路公交车被劫持一案,26日在历下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方以案犯刘惠军犯劫持汽车罪提起公诉,建议刑期为5年至7年。记者了解到,直接以该罪名在济南提起公诉的案件并不多。

   劫持公交之前 他是一名专职保安

  10:30,庭审正式开始。随着一阵镣铐的声响,身穿灰色棉服、黑色棉鞋的刘惠军被带上法庭。虽然旁听席上坐着亲属,但刘惠军并未多看几眼。

  法官:刘惠军,需要申请回避吗?

  刘惠军:嗯。(他小声说了一句,表示不想让除亲属外的人旁听。)

  法官:你的案件属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市民有权要求旁听,不能要求旁听人员回避。对其他人员需要申请回避吗?

  刘惠军(摇摇头):不需要。

  历下区检察院公诉书显示,被告人刘惠军今年40岁,事发前曾是一名保安公司的专职保安。其因欲与他人在泉城路附近解决债务纠纷,于2015年7月12日17时许,步行来到济南市中心医院南门西侧的公交站牌处时,产生劫持一辆公交车将其送到泉城路的想法。当日17时10分,公交车司机董丹驾驶K52路公交车在该站停靠,刘惠军手持一把尖刀上车并将刀顶在司机腰部,胁迫司机直接将其送到泉城广场并要求不能停车,当车辆行驶至泺源大街银座桥附近时,刘惠军被司机董丹、未下车乘客李风军和公安人员制服。公诉人同时提出建议,对被告人判处5年至7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自称坐公交车 是为去见债主

  检察官:平常你出行,都采用什么交通工具。

  刘惠军:步行,或骑电动车。

  检察官:为什么事发前选择坐公交车。

  刘惠军:走累了,想坐公交去。

  庭审过程中,刘惠军说,当时他急着要去见债主,原本是想步行去的,但他临时改了主意,决定乘坐公交车去,身上又没有带钱。

   笔录记载作案过程 案犯自称“脑子懵了”

  刘惠军的讯问笔录显示,其曾表示,在赶去与债主张某见面前,一直在考虑怎么说、怎么办,也没有想好怎么去。走到中心医院附近走累了,他就将提前准备好的刀子拿在手里,当时就想劫一辆公交车送他去泉城路,一开始过去两辆公交车,他看到司机是男的,觉得不好劫,后来过来一辆车,是一名女司机,他就拿刀上了车,接着劫持案件就发生了。

  对于事发过程,刘惠军称自己当时“脑子懵了”,有些事记不太清楚。

  检察官:你持刀劫持司机,债主就不会追债吗?你知道这是犯罪吗?

  刘惠军(垂着头):现在知道了,很后悔。

   多年沉迷买彩票 欠下高利贷

  刘惠军自述,其作案前欠下了高利贷,当时是为了跟债主商量还钱的事儿。债主曾两次借高利贷给刘惠军,事发前还有一笔两万元的高利贷尚未归还。

  相关证词还显示,事发当天,债主张某曾多次打电话给刘惠军,威吓要求还钱,并称如果不还钱,就直接找刘惠军的母亲要钱。刘惠军甚至提出要卖房子还钱,但张某不认可,表示刘惠军的妻子不会签字。后来,刘惠军之妻也曾打电话给张某,想要缓几天再还钱,张某未答应。

   辩护人称案犯幼年患病 存在智力障碍

  双方辩论阶段,公诉方曾提到,刘惠军劫持公交车所拿的刀,是其自家厨房中的水果刀,刀刃长20厘米。相关询问笔录显示,刘惠军曾表示,带着刀是为了与债主“理论”,要么迟些还钱,要么他就捅了债主再跳楼,弄个“鱼死网破”。

  对于讯问笔录上的说法,其辩护人持不同意见,其认为,刘惠军在法庭上表示,其出门带刀是为了自卫所用,事后发生的劫持案,与其智力残疾有一定的关系。辩护律师称,根据其调查,刘惠军三岁时曾高烧一周,后来智力发育就明显低于同龄人,并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官:你还有做最后陈述的机会。

  刘惠军:我错了,希望法官从轻处罚。

  在庭审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案件并未当庭宣判。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合议庭将决定是否对被告人做精神鉴定。相关新闻 劫持汽车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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